第49章 吞噬血肉,逸散的能量(1/4)

    当几乎所有的尸体都被聚集,牧云一爪子破开了沧江的断口,而后顺手扫掉了天空中的直升机。
    随着被染红的江水倾泻而下。
    牧云跃上了一处高地,整个兽群缓缓聚集在了他的身前。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与烧焦的气息,以及一股淡淡的海腥味。
    几乎每个进化兽身上都挂满了伤痕,但他们的眼神却坚定无比。
    他们看着牧云,眼神渐渐狂热起来。
    保护区诸族,近十万进化兽,经此一战,亏损过半,说是元气大伤也不为过。
    只不过,海族的损失显然更大。
    牧云望向不远处堆积的海族尸体,交叠如山,高达百米。
    那里至少有三十万海族的尸体。
    海族的十一尊兽王全部被摆在了尸山前方,焦黑而扭曲。
    简单嘱咐了几句后,整个兽群带着兴奋缓缓散去,向保护区的群山中奔腾而去。
    只要有生灵神树的存在,保护区大伤的元气不久就会恢复过来。
    只不过那些战死的战士们,永远的战死了。
    深吸一口气,牧云一窜而下,来到近百米高的尸山前,这里尸体的腐臭味、海腥味愈发浓厚。
    三十多万海族的尸体交错的堆积。
    仔细看去,整个尸山中没有一具进化兽的尸体。
    因为在牧云的授意下,所有战死的进化兽尸体都被带回了保护区,安葬在了圣灵神树的下方。
    那是战士应有的归宿。
    真正的战士是值得尊敬的。
    这同样不关乎实力。
    略微摇了摇头,牧云张开巨口,扑向了前方海兽的尸体。
    没有先吞噬那几只三阶兽王,牧云优先将目标放在低阶进化兽尸体上。
    他隐隐感觉,当自己的实力到达某一个节点时,低阶进化兽的血肉将会对他再也不起作用。
    像是‘吞噬’天赋在嫌弃那些低阶的能量一般。
    这样的感觉牧云一阶中期的时候感受过,只不过那一次是针对普通生物。、
    没有多想。
    吞噬天赋疯狂运转,尸体碎裂,鳞鳍、骨骼统统化为了能量涌入牧云体内。
    牧云身上的能量波动渐渐强烈。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斩神:法则之神
斩神:法则之神
关于斩神:法则之神:一觉醒来,苏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但作为一个新时代好青年,苏临会被困难打倒吗?当然会?但那又如何?被打倒了就不能躺一会儿吗?但这个世界好像越来越有意思。
白胖子不爱喝可乐
寒霜旗
寒霜旗
关于寒霜旗:是时代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创造了时代?若言时代造就了英雄,在凡世历160-170年,这个历史上大陆局势最为动乱的时间里,大陆上确是能人辈出,光是大陆的北地便有褒贬不一的少年王、有“北雪皓月”之称的传奇谋臣、有寒霜团在极北举旗威压天下、有不夜团在北地以南镇守河山。若言英雄创造了时代,确是北地四代雪王魏无忌取得了全国子民的信任,举起了伐仙的大旗;若无传奇女子聂轻雨收留寒霜团团长安非,可能便没有寒霜团;如果没有寒霜团团长安非创立“迎风雪”,可能寒霜团里许多后世赫赫有名的人物都不会出现在这一段历史记载当中。————“北地寒霜城,迎风雪之地,无论你现在是何等身份、无论你现在是何等实力,欢迎所有心怀善念、无依无靠、无家可归之人。”
八百里月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关于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迷雾降临,全球出现不可挽回的灾变。迷雾中出现了很多异变的生物,人类变成弱势的一方。科学家研发出一种能激发人类潜能的药剂,从此人类开始踏上超凡时代。
增色效应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关于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勤勤恳恳地做了三年家庭主妇,一朝回到解放前。老公偷家,携款逃跑;孩子生病,命在旦夕;弟弟防备,怕她回娘家分家产……身无分文的白馥,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万界商城,10箱矿泉水可以换来10只深海海鲜;2斤猪肉可以换来一筐鸡头米;儿童纸尿裤和奶粉,可以换金子……从此,手握万界商城的她,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咖啡焦焦
战神圣尊
战神圣尊
关于战神圣尊:一部传统的修仙文,慢崛起。。。。。。。。。。。。。。。。。。。。。。。。。。。。。。。。。。。。。。。。。。。。。。。。。。。。。。。。。。。。。。。。。。。。。。。。。。。。。。。。。。。。。。。。。。。。。。。。。。。。。。。。。。。。。。。。。。。。。。。。。。
紫夜荒夏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关于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穿越+空间+种田+天灾+逃荒+百兽+物语+战争+灭神)当赵树清醒来时,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一只黄鼠狼的报恩,让她有了能听懂动物语言的能力。她本以为可以安心种田养家,过完余生。但天灾的降临让她不得不踏上逃荒之路。当她以为可以安定下来的时候,却又卷入了灭国统一之战。当她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却又发现这凡间的帝王要反天灭神。
长安捕快
我的爱人是狼王
我的爱人是狼王
关于我的爱人是狼王:一千四百多年前,大陆极北之地,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民族——狼族。他们以狼为图腾,以狼为信仰。传闻,狼族有一件传世至宝,名为狼王血珀。狼王血珀,既是力量的象征,也是诅咒的源头。它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能够增长使用者的功力修为,甚至赋予其长生不老的能力。然而,这份力量并非没有代价。它会使拥有者变成半人半狼的怪物,背负着无法言说的痛苦与孤独。而唯一的救赎之道,便是找到那位命中注定的狼王后。只有狼王后,才能解除这可怕的诅咒,重新变回普通人,且不会失去之前通过血珀获得的功力修为。新任狼王阿尔泰,为了摆脱这份诅咒,踏上了漫长而充满艰辛的寻找之旅。他历经千余年,穿越无数时代,终于找到了他命中的狼王后——上官雪莉,自此开启了一段爱恨情仇、奇幻冒险、种族冲突等元素交织在一起的,充满神秘与奇幻的爱情故事。
顽皮的老柒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关于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夏至的医院里,林晓默因一场车祸而陷入黑暗中,当她醒来时已深处一个神秘的世界……神秘老人告诉她,你是这个地生世界的拯救者………林晓默毅然决然的要融合五颗灵珠,寻找七大神器,征战四方,平定八荒,走上了封神之路………
苍海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