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来自队友的背刺(2/4)
这时候。
众山集团的代表终于站出来。
面无表情的讲了一句话。
“众山集团将众山大厦的租售事宜全权交给顾家地产,期间出现的任何过错,与众山集团无关。”
被告的辩证就是这么简单。
对方不觉得林安可以拿出什么实质性的证据。
辩证环节结束。
接下来就是举证和质证环节。
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林安拿不出证据来,那么这一场庭审便会以钱锦等人的胜利而结束。
接下来,林安也会被顾家地产和众山集团以诽谤的罪名起诉。
由于是林安自己起诉的刑事案件。
公检法帮不了林安太多。
所以林安就只能靠自己。
好在这段时间的努力没有付诸东流。
作为原告方的律师,倪大洋让自己的助理拿着一大堆资料,走上前。
“法官,这是我方准备的证据。”
“里面是顾家地产各家门店与别人签署的合同。”
“之前钱锦告诉我当事人说,顾家地产使用的制式合同,条例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这些合同都各有不同。”
“足以佐证钱锦在租给我当事人写字楼时,故意歪曲捏造事实情况,使我当事人以一日五元一平方米的价格租了众山大厦共4800平方米的写字楼。”
“经过专业人士测量,钱锦租给我当事人的写字楼实际面积只有三千九百平方米。”
“让我当事人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同时还有顾家地产青弗江门店今年经营情况的财务信息。”
“并且还有顾家地产与众山集团之间的财务往来信息。”
倪大洋在递交证据时,本该不说话的,但为了解释这些证据来源,还是讲了一些。
那些搜集到的合同,只能证明钱锦在合同上坑了林安。
但不代表就可以说钱锦诈骗。
可后面两条证据的出现,让钱锦和严成傻了眼。
他们两个看向众山集团的代表,才发现,自己的同盟战友竟然背叛了他们!
这些信息,除了众山集团,就只有顾家地产自己能够拿出来。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