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抓网红(3/8)
进行推广。
它在老百姓的屋顶上安的确实是货真价实的太阳能电池板,也是所谓的“光伏电站”,但问题在于,它和老百姓的合作方式是租赁模式,这种租赁模式套路太深了。别看企业宣传上是租赁农村百姓的房顶。但实际上,合同文本里写的是:农家租赁他们的设备。也就是说,在签完合同的一瞬间,甲方乙方的角色就对调了。按照反诈中心这边的说法来讲,这就是企业将经营风险转移给老百姓的一种操作。
具体是怎么转移的呢?
如果屋顶上的设备损坏,甭管谁弄坏的,都是乙方老百姓自己背锅,得自己负责维修,否则就要承当违约责任,而且这责任一担就是20年,有问题自己想办法,或者高价请东信公司这边维修。
同时,这设备点养护责任也一并推给了老百姓,不管是脏了或坏了,还是故障升级了,同样要高价请东信这边过来上门养护,而要是不能“持续有效的运转合同规定的相应天数,便视同违约”,这又是一个合同陷阱。
而最恐怖的一点在于,绝大部分农户都是被这些所谓的光伏企业忽悠着去银行办理了专项的“能源贷”,这贷款一贷就是十几二十万,钱直接划拨给了东信公司,老百姓就只请回来一个需要“天天供着的发电祖宗”。
这祖宗,发电效能远没有宣传的那么高,受海拔、气候、阳面背面各种因素影响,很难达到其宣传的发电量,而就算有些关照条件好的地方,每个月电网结余下那几百块钱,老百姓刚拿到手里,可但凡没服务好房顶上这尊“发电祖宗",影响发电,叫了养护或者维修,两相抵扣下,马上就直接从老百姓的账上扣钱。
随便看看这条款:
……乙方如果耽误30天正常发电,扣掉你一个季度的收益
……乙方如果未按照约定进行养护,造成设备损坏,将抵扣后取消收益权限……
这合同里面是一环套一环,而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
最坏的结果是通过每户签合同的农户,直接从银行那套出现金后就跑路走人!只给老百姓留下一个用不了多久的太阳能电池板,和银行里的十几二十的贷款!
这些所谓的“光伏公司”却完全是皮包公司的搞法,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都是“办事处”,全国都没一个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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