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邻居(1/4)

    林菲菲没有在意叶明宇的话,她此刻的眼中,只有莫海一个人。

    郑姨看到林菲菲这个样子,立马明白了怎么回事,不由分说,将林菲菲拉到了一边,不让林菲菲和莫海接触。

    “明宇,我带你去见见谢总。”突然,叶军开口说道。

    “明宇,等一下可要把握机会,真没想到,谢总的这位女儿,真是女大十八变啊,都长得这么漂亮了,要是能成为我的儿媳妇多好啊。”叶太太眼中也不由发亮。

    别说叶总和叶太太了,在场的许多名流,都不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谢家本来就是豪门,能和谢家联姻,是安合市所有名流的愿望。

    郑秀珠听到叶太太的话,脸色顿时一变,连忙上前,笑道:“叶太太,咱们不是说好了,你的儿子和我的女儿,我觉得他们两个挺合适的。”

    李建明不由瞪了郑秀珠一眼,叶家都这样说了,自己的老婆居然还往上贴,真把自己的女儿当成低贱的商品了,别人不要,还非要求着别人要。

    郑秀珠可不管,她好不容易攀上了叶家,可不想轻易放弃。

    “不好意思啊,李太太,你也看到了,我家儿子眼光太高,虽然你的女儿很优秀,但是还是和我儿子的要求差一点,所以没办法了,希望你不要在意,你的女儿肯定会找到合适的,今晚在场的,还有不少优秀的年轻人,李太太,你可以亲自去物色物色。”叶太太有些抱歉地说道。

    郑秀珠一脸尴尬,还想说什么,但是叶家人已经迫不及待地去见谢雨桐了,此刻谢雨桐已经被无数人围起来了,那些安合市的年轻人,如苍蝇围在谢雨桐身边,只要能和谢雨桐说上一句话,都能让他们高兴许久。

    “哎,没戏了,可惜啊。”郑秀珠遗憾地说道。

    “可惜什么?秀珠,叶家就算再大,我们也没必要热脸贴冷屁股,你就别瞎掺和了。”李建明不悦地说道。

    “我瞎掺和?李建明,你作为一个父亲,有为欣雨考虑过吗?居然想撮合欣雨和莫海这小子,你觉得莫海配得上欣雨吗?可笑,你要是能帮欣雨介绍一个门当户对的,我也就不掺和了。”郑秀珠此刻心中憋屈烦躁,有气没地方释放,就对李建明释放了。

    “你简直不可理喻,我和莫海父亲的关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关于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诺埃尔前求强法,勤练冒险不曾停。坑陷迷茫皆行过,心志坚毅未曾弃。然,历经五载尘世,仍平凡!初获系统自欢喜,后日才知挂间别崩铁——-—启动!
恚羊
吞天魔主
吞天魔主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何谓仙凡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关于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穿越三国后期,曹钰彻底躺平了。最大的爱好就是勾栏听曲、欺男霸女,从此过上人上人上人的生活,日复一日孜孜不倦。曹钰:你觉得你很幽默?吾乃大汉丞相、未来的魏武帝曹操嫡子,人送外号‘小曹贼’。任你权势滔天、世家子弟,那又如何?“家父曹丞相,主打的就是一个仗势欺人。”任你运筹帷幄、力破千军,又能怎样?“一个月几百钱,你玩什么命啊。”“来,加入大魏集团,与你万户侯。”你说你兵强马壮,要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征西大将军曹操何在,这不干他?”曹操:逆子啊,我拿你当亲儿,你当我是义父?曹钰:“躺平就能得到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努力?”家仆:“奇怪,公子今天怎么没有去欺男霸女?”曹钰:“别催,在路上了……”
夜路撒野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当林秦发现自己竟然绿了皇帝之后人都麻了! 但是纨绔如何,夺嫡失败又如何,谁能知道这开局的含金量? 面对皇帝的虎视眈眈,准皇后锋锐的剑锋,林秦却化险为夷,最后君临天下!
人间归狗
魂医
魂医
我从小体弱,三魂缺一,跟着老师父见识了许多奇异之人,经历了诸多奇异之事,渐渐的看不清也说不清这世间之事,我游走于阴阳两界,历经山海,踏上寻找缺失的魂魄之路。
寻十三
永夜余烬
永夜余烬
关于永夜余烬:遥远的钟声敲响!战争的号角盘旋!苍鹰俯视大地!秃鹫啖食众生!审判之剑高悬!古老君王降临!杀戮!荒诞末世的序章!杀戮!虚假盛世的终章!上世纪末,光明军与永夜军挑起的那场浩大而又惨烈的诸神之乱最终以光明军胜利画上了潦草的句号,可在本世纪末,永夜军残存势力卷土重来,光明摇摇欲坠,永夜侵蚀大地,古老神明降下神谕:太厄食日,黑白颠倒,七王重聚,审判降临!方新无意间觉醒了SSS级杀戮天赋,失踪许久的祖父忽然传来消息,让方新凌晨对着镜子半个小时。凌晨,方新对着镜子,转身之际,镜子里的方新横卧王座,面带笑意。你即是我,我即是你。我是零号审判者!七王之首,杀戮之王!
百里孤烟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无敌,盗墓,寻宝,养尸,后宫】 古人讲: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无人能左右出生之命,可古有狸猫换太子,更有手段高明的江湖郎中,可调善男信女,可掐吉凶时辰。 试问:都是人间一场梦,凭啥有人天生富贵,有人瞎眼瘸腿? 盖因《滴天髓》有言: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那普通人真的无法改变命运吗? 非也! 听说过养鸡养猪养狗,听说过养尸吗? 养尸人以肉身供奉尸体,火中取栗,借死人
堂前雁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他的脑袋值一亿多美金。 他选择了一个同样价值一亿多美金的任务。 保护大小姐,就是在保护自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