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移支(1/4)
村里夏收秋种已经完毕,照例王二陪着县衙的主簿来了村里核验了收成,与钱怀仁定下了应缴钱粮的数额。
宋初正税原定每亩一斗,随着时代变迁,生产技术提高,税赋也变得越来越高,现在已经是每亩八斗了,而亩产量也就是不到二石,这样算来,这税就有40之高,自王安石变法之后,官府征税又有了折变和和籴之法,说起来道也不是什么恶法,折变就是将原本的实物税折价为货币,采用缴纳货币的方式改收税,和籴就是官府统一定价兑换征收实物。
但实行起来就给了那些心怀不轨的官员开了一道后门,比如采用折变之法,当时市价一斗麦子60钱,官府却要按100钱收取,也就是说对于农民,明明原本拿出一斗麦子就好了,一搞折变就变成了一斗半的麦子了,和籴也是这样,明明一斗麦子60钱,官府非定价30钱强买,农民就非要半价缴出,转瞬间缴纳的就要翻倍。
除了正税,还有加耗、支移与脚钱、头子钱、牛革筋角税、进际税、 印契税、和买绢与折帛钱、经总制钱、月桩钱、板帐钱、身丁钱等等这种类繁多琳琅满目地杂税,其金额加起来往往比正税还多。所以时人常有“宋赋、役几十倍于汉”、“今农贫而多失职”,“宋二税之数,视唐增至七倍”的慨叹,历朝历代苛捐杂税宋朝稳居第一。
所以每到收税的时候,就是官府与乡间里正博弈的时节,朝廷的赋税就是基层官员手中的武器,自己想贪多贪少,全凭自己的良知,而乡间的里正亦是如此,普通农民摊上个些好官,好里正还能温饱,若是遇到亮相勾结的,税赋大头都通过种种方法摊到贫农佃户头上,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成为常态。
万幸钱怀仁还是个有良知有底线的里正,王二又算是半个村里人,经年交往,跟县上也是有着关系,说起话来方便了许多,但即便是通过用面粉代小麦缴粮,钱货各半缴税,也最多就是落个依法办事,相对而言,少受些个盘剥罢了。
对赵峥而言,情况稍好,但也好不到哪里去,公社下的几个产业,开荒尚未有实质性的产出,张茂负责的百货但凡去到县里的都被征过商水,而乡间的买卖都属于“墟市贸易”官府不征税,也不许人买扑,都属于免税的范畴,营建坊和磨坊倒是要收收取的税金相比之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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