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1/3)

    第七十一章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陈枫一声冷笑,奔雷之声忽然响起,化作一道白光,速度极快的朝着高瘦黑衣人刺去。

    他们既然要抢,那就要付出代价!

    高瘦黑衣人眼中露出一丝不屑,一刀砍出,极为精准的砍在陈枫的剑上。

    陈枫直接被震得退了回去,目光中有些惊骇。

    这个高瘦黑衣人,刀法极快,不次于奔雷剑,而且真气极为雄浑,少说也有万斤之力!

    最低也是后天八重的强者!

    高瘦黑衣人看着自己刀上出现的一个个米粒大小的坑凹,眼中贪婪之色大盛:“我这刀,是大梁城中最好的工匠用了三年的时间锻造的,却比你把剑差远了。”

    “小子,你完了,你知道我们是谁吗?”矮壮黑衣人一阵狞笑。

    “我们是大梁城魏家的人。”

    “魏家的人有如何?敢抢小爷的东西,那就死!”

    陈枫怒吼一声,又是一剑刺出。

    看到他还和以前是一样的剑势,高瘦黑衣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他看得出来,这个少年的剑非常快,极为迅速,但是,力量不足。恰好,他也是修炼快刀的。

    以快打快,稳占上风。

    他准备一刀磕开这个少年的剑势,然后顺势一挑,将他开膛破肚!

    陈枫眼中闪过一丝狡黠。

    他这一招是虚招。

    秋水剑还没到,他左掌一掌轰出,不动明王印极为迅速的砸了出去。

    这一次,他的不动明王印,消耗了双倍真气,有一万五千斤之力!

    高瘦黑衣人猝不及防,被正面击中,呕血飞出。

    不过,他的伤势,比陈枫想的要轻得多。

    他还有能力站稳,而且摸了摸嘴角的血就走了过来。

    “小子,你成功激怒我了,死吧!”

    高瘦黑衣人报吼一声,挑起数丈高,长刀挥舞,如山一般的刀影,冲着陈枫压了下来。

    刀影之中,裹狭着无边无尽的庞大力量,压的陈枫几乎喘不过气来。

    陈枫骇然。

    这一瞬间,高瘦黑衣人砍出四十九刀,而且每一刀里,都有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关于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诺埃尔前求强法,勤练冒险不曾停。坑陷迷茫皆行过,心志坚毅未曾弃。然,历经五载尘世,仍平凡!初获系统自欢喜,后日才知挂间别崩铁——-—启动!
恚羊
吞天魔主
吞天魔主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何谓仙凡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关于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穿越三国后期,曹钰彻底躺平了。最大的爱好就是勾栏听曲、欺男霸女,从此过上人上人上人的生活,日复一日孜孜不倦。曹钰:你觉得你很幽默?吾乃大汉丞相、未来的魏武帝曹操嫡子,人送外号‘小曹贼’。任你权势滔天、世家子弟,那又如何?“家父曹丞相,主打的就是一个仗势欺人。”任你运筹帷幄、力破千军,又能怎样?“一个月几百钱,你玩什么命啊。”“来,加入大魏集团,与你万户侯。”你说你兵强马壮,要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征西大将军曹操何在,这不干他?”曹操:逆子啊,我拿你当亲儿,你当我是义父?曹钰:“躺平就能得到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努力?”家仆:“奇怪,公子今天怎么没有去欺男霸女?”曹钰:“别催,在路上了……”
夜路撒野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当林秦发现自己竟然绿了皇帝之后人都麻了! 但是纨绔如何,夺嫡失败又如何,谁能知道这开局的含金量? 面对皇帝的虎视眈眈,准皇后锋锐的剑锋,林秦却化险为夷,最后君临天下!
人间归狗
魂医
魂医
我从小体弱,三魂缺一,跟着老师父见识了许多奇异之人,经历了诸多奇异之事,渐渐的看不清也说不清这世间之事,我游走于阴阳两界,历经山海,踏上寻找缺失的魂魄之路。
寻十三
永夜余烬
永夜余烬
关于永夜余烬:遥远的钟声敲响!战争的号角盘旋!苍鹰俯视大地!秃鹫啖食众生!审判之剑高悬!古老君王降临!杀戮!荒诞末世的序章!杀戮!虚假盛世的终章!上世纪末,光明军与永夜军挑起的那场浩大而又惨烈的诸神之乱最终以光明军胜利画上了潦草的句号,可在本世纪末,永夜军残存势力卷土重来,光明摇摇欲坠,永夜侵蚀大地,古老神明降下神谕:太厄食日,黑白颠倒,七王重聚,审判降临!方新无意间觉醒了SSS级杀戮天赋,失踪许久的祖父忽然传来消息,让方新凌晨对着镜子半个小时。凌晨,方新对着镜子,转身之际,镜子里的方新横卧王座,面带笑意。你即是我,我即是你。我是零号审判者!七王之首,杀戮之王!
百里孤烟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无敌,盗墓,寻宝,养尸,后宫】 古人讲: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无人能左右出生之命,可古有狸猫换太子,更有手段高明的江湖郎中,可调善男信女,可掐吉凶时辰。 试问:都是人间一场梦,凭啥有人天生富贵,有人瞎眼瘸腿? 盖因《滴天髓》有言: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那普通人真的无法改变命运吗? 非也! 听说过养鸡养猪养狗,听说过养尸吗? 养尸人以肉身供奉尸体,火中取栗,借死人
堂前雁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他的脑袋值一亿多美金。 他选择了一个同样价值一亿多美金的任务。 保护大小姐,就是在保护自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