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哥哥的女朋友吹了(1/4)
在我痛苦迷茫地离开杏花回家疗伤的日子里,没想到我哥的女朋友突然提出来要和我哥分手。看不出我哥有多么痛苦,大概因为我哥的女朋友是通过媒人介绍的,我哥和他的女朋友交往就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
这个女朋友分手了,哥哥可以再找一个女孩组成一个家庭。热心的媒人多的是,女孩也多的是,哥哥一点儿也不发愁。倒是我的父母显得十分的愤怒,因为我们家已经给哥哥的女朋友发了两次彩礼了。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是对于我们那样的家庭,已经是竭尽全力了,对于我们家是一个很大的损失。
按照我们农村的习惯,如果是男方提出来要抛弃女方,男方的彩礼就白白的丢在水里了,女方有权一分钱也不退还;如果是女方提出来要抛弃男方,女方就要分文不少地将彩礼退还给男方。就好比订购一样东西,买方交了定金,卖方就一定要卖给买方,但是如果买方自己不要了,那就没有理由找卖方退还订金了。
我们家给哥哥女朋友的彩礼无非就是多少件衣服,多少个猪腿,多少个“妞妞”(砍成长条形的猪肉),多少把面条和多少个鸡蛋多少斤白糖。那些东西,在当年的农村都是比较珍贵的,是值钱的。
父母愤怒地和媒人一起在家里叫嚷着要他们曾经的亲家退还彩礼,但是父母却不敢到对方的家里去要。媒人最后出了一招,让乡政府通知他们和我们一起到乡政府去讲理。
我的父母没有去乡政府,去的是我和哥哥。哥哥的前女朋友没有去,去的是哥哥曾经的丈母娘和曾经的两个舅子,还有就是坚决支持我们这边的媒人。
主持调解的是一个中年女干部,她先讲了一些农村婚姻的风俗习惯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然后让我们双方陈述事实和自己的理由。
对方自然没什么可说的,让我们这边陈述事实和理由的时候,本来应该由我的哥哥发言,但是我的哥哥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我只好站出来说话。我是早有准备的,我已经将我们家给出去的彩礼在笔记本上记得清清楚楚,既然哥哥的女朋友提出分手,这些彩礼自然应该如数奉还。我讲了要还给我们彩礼的理由和依据,并且将那些彩礼全部折算成现金,要求他们在几天内全部还清。
这是我第一次在多人面前,在正式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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