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胳膊肘朝外拐的张峥(2/3)
契约写好了,接下来就到了签字画押的环节。
张老爷首先在自己的那一栏签下了自己的大名,然后又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了一颗红色的印泥,按下自己的手印。
轮到孟南乔了,她定眼一看,才知道为什么这个张老爷明明自己会写字,却还眼巴巴的等着自己的儿子来写契据。
原来张老爷本名叫张大富,只不过这字嘛,写的还不如沈大宝。
孟南乔面不改色,在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大名:孟南乔。
张老爷再次称叹:“沈娘子不仅会做生意,字也写的好看。”
孟南乔有些脸红,她练了几天,也就堪堪能把自己的名字写的像样了一些。
孟南乔不敢在沈长暮这个书法大家的面前应声,只觉得这个张老爷突然就变成了自己的人生知己。
不管是体重,还是写字,都让她觉得,她在这里终于有一个垫底的人了,她终于从年级倒一,变成了年级倒二。
如果她今天没有遇见张大福,她说不定还要沉默一段时间。
今天回去的路上,就连沈长暮都察觉到了:“今天这么高兴?”
孟南乔笑意顿了一下,还是不好意思把自己高兴的点,告诉沈长暮,便说:“那可不是,终于租到房子了,终于不用担心出门就被狗咬了。”
“哦,”沈长暮勾了勾嘴角:“我记得好像有人信誓旦旦的跟我说了,自己不怕狗来着。”
孟南乔还是死鸭子嘴硬:“我怕不怕狗,跟狗会不会咬我,有什么关系吗?”
“别说狗了,就是人急起来都会咬人呢,它长得那么一嘴牙,要是咬了我怎么办?”
孟南乔决定给沈长暮做做科普:“你知道吗,要是被疯狗咬了,就会得狂犬病,狂犬病的致死率是99!!!”
沈长暮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只是带着疑问的语气说:“你说的是瘪咬病吧?”
“啊?哦,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孟南乔这才知道,在古代狂犬病叫做瘪咬病。
一家五口回到家里,做好晚饭之后,才想起,这几天除了村长之外,已经没有人来她这里批发冰凉粉了。
想来是农忙的时节快到了的原因,不过孟南乔也不在意,反正她这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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