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权能和原初十二神(1/2)
首先,崩三的朋友要失望了,这个东西看起来和律者很像,但其实没有关系,不过其中有些权能的名字我确实是从崩三拿来的(理直气壮),毕竟这个名字很难想。
接下来给大家解释这个权能。
首先是两个至高权能“秩序”和“命运”,至高神独自掌控。
秩序,代表着规矩、法律,凡是秩序之权能规定的,世间一切,包括命运在内的其他12个权能都必须遵守,它代表着事物的框架、边界和骨骼,是一切的根源,没有秩序,世界就会立刻崩塌。
命运,这个很好理解,它代表着概念、轨迹,凡是命运之权能所规定的事情,必然会发生,凡是命运之权能所禁止的事情,也必然不会发生,连秩序也受命运的影响,它代表着事物的内容、路线和血肉,是一切的本质,没有命运,世界就会在混乱中停滞。
秩序与命运二者不分高下,秩序决定命运如何书写,命运决定秩序如何运行。不过二者可以看作一个整体,因为它们同属至高神的权能。
接下来是秩序权能的六个分支:真理、意识、物质、因果、平衡、约束,之前我写的是限制,但后来一想,还是约束更好听。
首先是真理,真理具有唯一性,它是秩序的核心,由真理之权能所规定的,就是世间真理,例如,真理规定太阳西升东落,那么太阳就必须西升东落,换句话说,真理就是规矩。
意识和物质,学过哲学的都知道,在我们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但是在这里,意识和物质分别代表着两种权能。
意识的权能,就是唯心的权能,“世界上的一切不过是我意识的变化”,就像陆王心学所说的,我没有见过那棵树,就说明那棵树不存在。
物质的权能,自然就是唯物的权能,在这种权能下,“辩证唯物主义”不再是一种观点,而是一种能力,它规定万物的存在必须依附于物质,世界是物质的。
因果的权能,大家应该都比较清楚,它代表着一切的因和果,它规定一切的发生都必须有起因,有结果,也限制了命运的随意性。
平衡的权能,就是阴阳二极的权能,代表着共存的平衡,它规定了万事万物都存在两面性,没有纯粹的黑和白。
约束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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