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领导拍板(5/6)
个体户都是工商局登记的,那么它们产生的税收是不是只有工商局一家可以使用,我们大家都去喝西北风?所以,李局长,关于宅前巷的一些社会治安问题,你们公安部门要牵头拿出整治意见,工商部门和属地街道积极参与,实行综合治理。还有环卫处和郭山街道提的工商部门审批前置许可和搭车收费问题,我说,这个更没有法律依据吧,一个孩子来到社会,每个部门要按照自己职责把这个孩子管好教育好,而不是要求这个孩子的父母亲在入洞房之前,事先找到每个部门先来个登记备案呢……”
董少波讲到这里,会场里哄堂大笑,气氛立刻轻松活跃了起来,董少波继续他的讲话:“而且,正如法院钟院长说的,这个暂行规定无非把已经存在的‘挂户’现象进行一个规范引导,为相关部门在工作时提供了一个参考依据,让大家有章可循,这个暂行规定具有很积极的引导作用,我觉得他讲的很有道理。现在,暂行规定能否制定最关键的问题,是没有上级文件的精神支撑。”董少波讲到这里,讲到了关键问题所在,他的话有些沉重,他慢慢的站了起来,声音低缓而坚决地说道:
“关于这个问题,宋主任提出‘不反对,不支持,不宣传,不推广’,政府通过无为治来回避责任,我觉得这是‘鸵鸟政策’,既不符合我们大力扶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口号精神,也没有解决‘挂户’经营的实际问题。那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解决好呢?我这几天脑子里老是想着一个老革命家的一句话,叫‘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既然我区个体经济发展需要‘挂户’经营,那我们就应该大胆去鼓励、规范。政府制定政策,不能削足适履,而是要量体裁衣,这样才能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一个人、一个组织在很多问题上总是面临不同的路径抉择,但只要大方向是对的,你能顶着压力坚持下来,就更显出你的勇气和智慧,在这个问题的抉择上,我决心要为工商局的这项创新举措承担一些责任,要让个体工商户们吃下定心丸。所以,我原则同意工商局提出的这个《圩江区挂靠经营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到时,工商局到时打个报告上来,区委、区政府迅速批转各部门执行,还有,税务、计划、公安等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出台相应配套文件,把个体经济的发展服务好。另外,请宣传部门也要做好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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