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拥有纪禾做的礼服,渐渐成为一种标识。(3/6)
人在他们这里。
这个合作纪禾是愿意的,上次她在交稿之后,很快部队打出了第一件的样衣之后就把尾款给纪禾结清了,部队的效率是非常高的,而且她也不担心设计稿流失,并且部队的法律意识更高一点,甚至还告诉纪禾要保护自己的版权。
她之前也想过这样的事情,所以干脆这下子就直接和队长说过了,她想做自己的商标。
队长自然是支持的。
不过我国的商标系统还不是特别的完善,而且如果要做商标的话必须要去北京,只有北京有商标局,等到她所有的作品都有自己的商标之后,就有了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大概是因为纪禾答应了长期和部队合作,因此队长倒是给了纪禾一些指导,今年她是来不及了,不过她可以先使用在自己的衣服上,现在商标不完善,也不怕有近似的,等到时候申请,应该就可以直接用。
于是一拍即合,纪禾又跟部队签了一个新的合同。
现在她忙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那么快出图纸的,所以还是约定了舞台的图纸至少要让她看过,或者是知道核心内容的,等于之前是按照舞蹈去找合适的衣服,现在不同了,是按照舞蹈去做合身的衣服,差距是非常大的。
因此纪禾倒是在部队突然就变得小有名气了,其实自从八十年代开始,随军的家属也会有一些给分配工作,有些工作甚至都是有编制的,比如说教师,医院,就在部队大院附近的学校教学,但是这些都有基本要求,服务社有时候也需要人,都会从军属里面挑选,如果是上过学会一些技术的那是更好。
但是纪禾这种还真没有。
她不是部队给分配的,而是部队主动找上门合作的,虽然不是编制,但是也算是国家队的人了,有了这份合同,纪禾只承诺设计舞台和主持人的衣服,并且她还要拥有绝对的版权,等于不是别人挑选她,而是一个平等的关系。
连司令长都听说了,甚至还跟陆臻开玩笑说:“你的夫人现在在部队很有名气啊,听说和文工团有长期合作了。”
这个确实是陆臻意料之外的,他接手了新项目之后也有些忙,说到这个时候就点头说:“她确实很厉害,连我都佩服。”
没说口的是,他知道纪禾以后是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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