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3 章(10/12)
举动,在动物的眼里这个臭烘烘的同类很古怪,哪怕和它们长得一样,它们也不喜欢靠近它。
做了很长一段时间动物,它愈发觉得无聊,于是开始研究山脚下一种只用两个后脚走路的物种,人类。
它能看到小镇白天人来人往,晚上灯火通明,那些人类会聚在一起说笑、拥抱、吃饭,还有的牵手亲吻,热热闹闹一点都不孤单。
所以它想当一个人类。
经过长时间观察,它发现人类中有一些体型较小的,会被体型大的人保护,被称作‘孩子’宠溺关怀、喂养食物细心呵护,它也想有家人,想有个家……
于是某天,几个调皮捣蛋的孩子跟着父母跑到山里摘蘑菇,趁其中一个不注意,它将其拖入泥潭。
它绞杀兔子和人时不懂什么叫残忍,只是单纯好奇,想要模仿研究;
天真又残忍。
可当孩子的尸体被污泥堵住口鼻,因浑身青紫窒息而死,被镇上的人打捞到岸边,他的父母跪倒在
地,抱着尸体嚎啕大哭,它就在泥沼之下看着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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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它虽不明白这两人为何要哭,但它喜欢人的感情。
暖暖的,在被重视。
通过天道和自然赐予它的神通,它模拟这个被它吞噬过、研究过的人类幼童,变成一个几岁男孩。
它要做人。
在冉父上山狩猎那天,它跟了上去,成功融入冉家。
一开始它很兴奋。
它认为自己有家,有亲人了。
可精怪对于情绪的感知力远远超出人,它能感知到这对父母,明显更疼爱家里的原住民。
为什么呢?
它想不明白,那就模仿。
它要跟冉建舒穿一样的衣服鞋子,说一样的话做一样的动作,有一样的个子和身形……父母是否就能最爱它?
可就算这样,还是不够,不一样!
在人类社会生活了一段时间,精怪的聪明足够它从街坊邻居和周围环境中明白,无论自己再怎么模仿冉建舒都没用,对冉家父母来说,冉建舒不可替代,他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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