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 67 章 故人(7/9)
然大悟:“不记得了。”
李承乾:“……”
此时宾王也迎上前,对李承乾和陆德明行礼:“学生见过王爷,见过陆先生。”
李承乾眨眨眼:“宾王哥哥今天也在这里,难道也给我们写信了?”
宾王颔首:“确实写了几封,一点拙见,劳王爷和陆先生不弃。”
李承乾嘻嘻一笑:“看来宾王哥哥不是一般的酒鬼,而是有学问的酒鬼。不过今天没喝酒诶!”
第一次见的时候宾王就是醉醺醺的,听他的朋友说,他常年都是如此,非常喜欢喝酒。
宾王哈哈一笑:“听说香来楼的酒好,我要留着肚子多喝点。”
李承乾拍拍小胸脯:“你尽管喝,我阿耶有钱!”
陆德明看不下去了:“……行了,进去吧。”
“先生,你等我一下哦,我还没找到人呢。”李承乾在四周看了看,没找到疑似马周的人,不由有些疑惑,难道马周还没来?
他问宾王:“你在门口等了多久,有看到别人在门口等人吗?”
宾王摇头:“没有,只有我一个。”
“哦,那可能他还没来吧。”李承乾让侍卫留一个在门口守着,免得马周来了傻等。
宾王此时却道:“王爷不必等了。”
李承乾蹙眉:“为什么?难道你认识马周?他是不是来不了了?”
“我的确认识马周,且他已经来了。”宾王对他挤挤眼,“就是在下我啊,姓马名周,字宾王。”
李承乾:“……”
李承乾仰着小脑袋眨眨眼,又眨眨眼,良久感慨:“宾王哥哥是个有文化还很神秘的酒鬼。”
众人:“……”
李承乾来得不算早,这会儿已经来了不少人,正在讨论什么,这年头的文人可不文弱,一个个元气十足,香来楼里说是沸反盈天也不为过。
李承乾听了一会儿,原来他们在讨论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哪个好。
铅笔在大唐流行好几个月了,使用范围也很广,在爱玩又讲究的大唐文人不懈努力下,硬笔书法应运而生。
铅笔做为工具时,大家都说它好,如今开始成为一种文化、一种艺术,就有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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