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第一个怪谈词条(3/5)
长长的舒了口气,虽然怪谈的版本似乎和自己最初的那一版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差别,但想来应该是在传播过程中,被传播者所添加,并被大家所公认的“二设”。(就像灵梦的十万巫女,辉夜的尼特姬一样)
当然,这些花里胡哨的传说对冯雪而言顶多算是“扮演守则”,他真正在意的,便是那三项权能与三条现世规则。
权能,是指他能从这个怪谈词条中获取的力量,和标签中纯粹的知识不同,权能是真正的超自然能力,并遵循着与幻物类似的规则(设定大过天,特攻日神仙)。
加护就是十条盟约中的七项能力,是他由无升华为怪谈后的传说所具现,有点像是英灵因为传说而获得的宝具。
在凝聚怪谈词条后,他就真正拥有了这些加护,而非是依赖武学、知识、幻物之类的伪装,但相对的,使用加护时,他也必须恪守十条盟约,如果违反,加护就会失效,不过这种失效也是暂时性的,只要这个怪谈没有被人遗忘,那么他只要重新遵守盟约,加护就会再次出现。
训练则是教官标签与传说结合后产生的特性,冯雪可以通过训练权能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巧、能力甚至是权能传授给他人,但对方是否能学会、能学会多少,还是要看传授对象的契合度。
最后契约这个权能,一方面来自于十条盟约的签订,但同时也有部分是源于恶魔标签的力量,它允许冯雪与具有智慧和知性的目标签订契约,只要双方在自愿(不能被自愿,不能有洗脑、精神操控等因素)的前提下定下契约,就能够发挥作用。
契约的效力是无视空间与距离的,比如冯雪与处刑者签订“完成任务后能够获得与任务相匹配的硬币”的契约,那么哪怕冯雪身在无限城,契约也能将他的硬币传送到完成任务的人的手中。
相比于作为力量的权能,现世规则则是冯雪不依靠门穿梭于两个世界的“手段”。
传承规则源自“守誓者”挑选新鲜血液加入天秤组织的传说,当有“适合”加入天秤的人渴望力量与正义的时候,冯雪就可以选择降临到对方身边,与之签订契约,并教导对方,直至其成为一个合格的处刑者。
至于这个“适合”怎么界定,基本就是遵从传说的设定,什么全家死光,又被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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