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0 章 碾碎涩青梅(九)(3/4)
在窥探出妹妹真实想法之前,林誉之必须接受它的撕咬。
意外打断了他的计划。
得到妹妹送来礼物的第一日,林誉之戴着这顶棒球帽去辅导班,照例上课。雨后初晴的艳阳有着加倍偿还的晒,他上完英语课,回备课的办公室时,看到同事正好奇地拿着他的帽子看。
太阳过于炽盛,黑色的刺绣仿佛溶于水的冰激淋,并不分明,淡淡一点痕迹,一眼过去,几乎看不出那个“hoe”,林誉之坐下,顺手将帽子取回“怎么了”
“看你这帽子有点眼熟,”同事说,“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这种事并不稀奇,小商品城顺手买来的东西,绝不是独一无一。他们这里又不是什么国际大都市,撞衫的几率并不比买早餐包子时遇到同学的概率低。
林誉之说“妹妹送的。”
是林格精心挑选出来的。
一整个货架的帽子,林格唯独选择了这一个,微微弯着腰,逐个地选,让林誉之试。林誉之早就不再对衣着挑剔,也配合着妹妹一个又一个地选,不厌其烦地试戴。
这是妹妹珍贵的心意。
同事似恍然大悟“你妹妹是不是就是我们班学生说的那个格格老师是不是和咱一个高中的她是不是担任过啦啦队的副队长,还在校运动会上表演过啦啦操”
同事和林誉之及林格就读于同一中学,不过他比林誉之要低三届,算起来,的确和林格同时在高中部就读过。
林誉之在批改学生作业,闻言,放下笔,问“怎么”
“没什么,”同事笑嘻嘻,“那我知道这帽子为什么看起来眼熟了。”
林誉之的右眼皮跳了几下,突突突地不舒服,他想要将其归结为昨晚的睡眠不足。
同事拿起手机,划了几下,终于划拉出一张照片,笑了“我一个小学弟和你妹妹同班,上次校庆,我回学校拍照了,当时小学弟和你妹妹一块儿当志愿者,我还和你妹妹拍照了呢你看。”
林誉之并不想看。
人在某些时刻总能感到预兆,譬如出门前丢失身份证,做重大决策前煮坏的米饭,搬新家的第一天就跌了一跤。冥冥中大约也存在一些未知的玄学,或许是人的身体先于大脑敏锐地接收到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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