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干掉阿翔,解救众人!(1/4)
二楼,位于西南角的总经理办公室里。
身穿暗黄色格子衫,梳着大背头的老板阿翔,正坐在办公椅上抽着雪茄。
在他面前跪着一个身材曼妙的年轻女人,不停点头哈腰。
阿翔全名叫陈飞翔,今年三十三岁,十年前偷渡到缅北,先是在一个赌场当马仔。
因为长得还不错,加上有眼力见会来事,一次偶然机会,被赌场老板之一的丽姐看上。
擅巧舌如簧的他,深得丽姐喜爱。
有了丽姐的提携,再加上他本身心狠手辣,办事利索,短短五年就从一个名不经传的马仔,被提拔重用吸纳进了团队核心圈。
两年前更是被委以重任,单独负责一个小型诈骗公司。
因他跟丽姐的关系,当地诈骗圈内给他起了一个舔狗的绰号,他也很受用。
抽了口雪茄的阿翔,舒服的向上翻了翻眼球,另一只手下意识的拍了拍面前女人的头,意味深长的道:“无论男人女人,哪怕当舔狗,只要舔的好,一样可以成功。
阿红,你很棒,等我再晋升一级,就提拔你当这里的总经理,到时候要钱有钱,要有什么有什么。”
这个被称为阿红的年轻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半年前把乔天佑骗过来的女同学杨小红。
因为颜值和身材都还不错,她被阿翔看上,从此成为阿翔专属灭火器。
平日里除了上班从事诈骗外,时不时也要承担帮阿翔灭火的责任。
一开始杨小红是抱着帮一个人灭火,总好过被开火车的想法,被迫屈从。
但随着时间推移,她发现在这里自己只需要讨好阿翔这个总经理,就可以做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心态便产生了变化,不但心甘情愿帮阿翔骗人赚钱,还帮着阿翔欺压那些被骗过来的人,甚至还亲手杀过一个对她出言不逊的女孩子。
所以,此刻的杨小红早已经和阿翔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了。
听完阿翔的许诺,跪在地上她更卖力的频繁点头。
阿翔深深呼了一口气,扭头看向自己已经蓝屏的电脑,没好气的拿起桌面上的对讲机,道:“阿亮,你怎么搞的,乔天佑人来了没有?”
然而,对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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