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2)
年奕复撩了人之后,毫无疑问的跑了。
他打了一宿的牌,累都要累死了。
眼看着傅景澄那个小鹿乱撞的样子,他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一半。
泡仔嘛,点到为止是一种战术。
傅景澄明明已经二十四岁了,却比年奕复想象的清纯太多。
想当年他二十四那会儿,正是往死玩的年月,虽然不能说夜夜做新郎,但也差不离了。
年奕复在钓鱼台停车场随便找了辆车,又问工作人员要了车钥匙。
钓鱼台的车,大都是他和巫棠买的,时间一长,也分不清哪辆是谁的了,于是便谁用谁开。
年奕复钻进一辆奥迪,烟灰色的车身,舒适的座椅,真皮包裹的方向盘,预示着绝佳的操控感。
他平时坐车习惯了,偶然开一次车,倒很新鲜。
他新鲜的将车开出地库,又新鲜的用手指敲了敲方向盘,油门轰隆着,他仿佛又回到了年轻的时候。
车窗外的风景飞速流逝,一路从郊区的荫绿颜色,变成了都市中的水泥青灰。
他脑海中回忆起傅景澄害羞又恐惧的神情,不自觉想到。
以傅家的门风来说,傅景澄会被一个吻吓着,其实也不奇怪。
但他没想到,傅景澄会受惊到这个地步,一张小脸儿红了白,白了红,有够精彩。
难道是个雏儿?
他无声的笑了,雏儿好啊,他喜欢干净的。
虽然自己的过往是一本烂账,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吃嫩草的心情。
他年奕复要品有品,要貌有貌,要钱有钱,爱他的人能从三里屯儿排到塔克拉玛干。
他早已被情人间的爱供养成神,轻易便能从他人的目光里读出仰慕喜爱。
这些仰慕喜爱,就是他撩人于无形的筹码。
经年猎艳从未失手。
由不得他不轻狂呀。
傅景澄回到家时,正瞧见自家爷爷和小叔在用早点。
他站在门廊处,狠狠拍了拍自己的脸,以提醒自己不要失态。
他此刻还困在年奕复的那个吻里。
他嘴角舌根还残存着年奕复的烟草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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