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2 章(4/5)
同等级名门,便期盼做“财婚”卖个好价钱,两者都办不到时,宁肯待价而沽,将女儿一直留在家中拖到高龄亡故。
时光荏苒,妹妹成为寡妇,姐姐拖成大龄在室女,正如同她们名字的出处和含义,有种身不由己的宿命感。
宝珠没有见过萧苒,只见过冒充她的假新娘,也能领略到本人清冷秀丽的姿容。拥有那样的美貌,她可以一嫁名门,二嫁富户;姐姐萧荏的容貌普普通通,看起来就没那么多选择,想是被贪财的父亲一直留到此时。
萧荏派人扶走萧士廉安顿好,又叫来一个婢子,吩咐她去厨房叫厨娘熬煮安神汤给他服下,再安排人为客人们端茶倒水,言语举止端庄稳重,看起来颇有管家娘子的风范。
果然,等她安排好其他事,再请宝珠坐下,冷冰冰地说:“家母已经过世多年,一切家事由我代管,小妹的婚礼也全由我安排,父亲不清楚其中细节,小娘子有什么话,都来问我吧。”
宝珠仔细端详她的神态,同样不见亲妹失踪的惶急,心中觉得奇怪。她仍记恨萧家在婚礼上灌韦训毒酒的事,端上来的茶水一概不碰,只有邱任拿起杯子舔了舔闻了闻。
刚痛骂了萧士廉一顿,寒暄也不必了,宝珠开门见山,问:“萧苒何时从前夫家返回娘家的?”
萧荏回答:“守满夫丧,今年年初回来的。”
宝珠想起庞良骥说过婚期是年初订下,心想这三家可真是无缝衔接,也怪不得街头巷尾都在讥讽萧小娘改嫁的急切。但见识过萧士廉贪婪无情的嘴脸,她想婚期安排这么紧密未必是新娘萧苒的主意。
大唐《户婚律》明文规定:“妇人夫丧服除,誓心守志,唯祖父母、父母得夺而嫁之。”
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肯定了家长对丧夫女子“夺而嫁之”的权力。只要守丧期满,就算寡妇本人不愿意,也必须遵从自家长辈的意愿改嫁,前夫家无权阻止。至于什么时候嫁、嫁给谁,仍和初婚一样,要听从家长安排。
宝珠又问:“这么说,萧苒已经在娘家住了半年,期间接触过前夫卢家的人吗?”
萧荏摇了摇头,平淡地道:“卢家扣下小妹的嫁妆,大冬天将她光着脚赶到街头,当时闹得非常不堪,不可能再有任何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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