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 5 章(3/5)
她本来就跟着自己爷爷学写过毛笔字,读书时候还上过软笔书法补习班,大学社团是书法社,再加上原身的记忆,毛笔写字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地方。
因为是很常用的套路了,用起来熟门熟路,她通过细纲将内容划分成了一节一节,小高潮大高潮一环套一环。现代人看来大概见怪不怪,可是对于古代人来说结果很可能就是欲罢不能。
因为是很简单的故事构造,连翘只花了两天时间就细化了所有细纲,并且看了一些现在的世情做参考,免得在生活常识上面露马脚。
等到第三天的早上开始动
笔。
此时的大都文字精炼篇幅不长,志怪故事、哲言故事也就几千、万把字完成,就算是‘大部头’的世情往往也就是七八十万字一百二十回文。
连翘这篇按照现在的行文风格根本不可能支撑起一百二十回大部头,实际上就算支撑的起,她也不会在第一本书就做这种尝试。然而太短了也不行,不适合故事本身,也不符合连翘想要一举成名的期待。
这可不是写诗词歌赋,短篇故事作者从来没有一举成名的!
暂时的,她将故事定为了四十回。按照此时写每回五千字到七千字的惯例,她这篇大概在二十多万字。放在男频网文里只能说是开局完毕,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跨过长篇的门槛了。
‘话说福建泉州有一个村庄,这村庄不以耕田为业,家中年轻子弟长成之后多跟着父叔舅兄做水手出海。等积攒一定本钱,便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纠集起一条船的货物自做生意’
以此为开头,连翘文思泉涌,一直写到男主刘明程被陷害,这是整整两章的内容——上午写了一章,匆匆扒了一碗饭之后下午接着写。
一万两千字啊!用电脑打字当然没什么,用钢笔水性笔抄写她也做过。可是毛笔写字?呵呵,谁试过就知道多可怕了。
一开头她的字是原身和她都习惯的簪花小楷,写到后面全成了连笔的行书。幸亏原身小姑娘和她功底都不错,看上去还是挺美观的。
这么狂飙字数的结果就是之后两天她的手都痛苦的很,根本写不了字。不过第三天拿起笔之后她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行为,两章一万二千字。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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