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顺利攻破(1/6)
案子询问到这里,整个案情虽然大致有了一个概貌,但是这个案子后续该如何处理却是个大麻烦。如果这个案子能定成聚众斗殴的,双方当然都好处理。可是这明明是一个普通的互相斗殴案件,是因为双方的工作矛盾引起的,定性聚众斗殴显然不够条件。可是要论故意伤害,就必须从这么多人里面找到伤害案的元凶。没有过硬的证据,这个案件真是不好办。
所以许所直挠头也是有道理的,定故意伤害就处理不了这个案件,如果是聚众斗又不够条件。而双方的态度是各执一词,好多说法都对不上。于是陈师傅就给许所支了一招,陈师傅说:“许所,既然爱情弄不灵清,首先应该让双方受伤的人先去医院看一下,确定一下伤势。如果那个人真是手臂断了,最好请法医掂量一下,看看够不够的成重伤,如果构不成重伤,我们考虑一下要不要调解的事情。如果是能构成重伤的,那么我们就来个将错就错,索性就把这个案子当做聚众斗殴来办。反正双方都10来个人,从表面上看,作为剧中斗殴处理也没什么不妥,只要我们在做笔录的时候,多引导一下就是了。特别是让双方都把对方叫人的情节说清楚,这样到审案中队去批刑拘应该没问题。等到把这些人关进去,我们再让看守所配合我们一下,案子自然会突破。”
“还是陈守义有经验,这个打架斗殴的确证据非常的不清楚。关键是双方各说各的,我们还真没法相信哪一方。既然双方有伤,那就先让他们去把伤势看一下,把医院的病历记录先拿下。等下我就去联系法医,最好能请动他们来一趟,这样我们后续办下去,心里也有了底。接下来大家再辛苦一下,把没有制作笔录的几个人全部都制作完成,先把双方的说法固定下来,省得到时候互相串供以后更麻烦。”许所最终定下了调子。
大家于是按照许所的分工分头进行,忙碌了一下午。所有人的笔录也都分别制作完毕,大致的案情也有了一个笼统的概况。接着去医院看病的人也陆续回到派出所,大部分人都没什么大碍,也就是一点皮外伤。但是手受伤的那个人伤的很重,的确是大臂骨折了。许所通过自己的私人关系,把当天值班的法医给请来了。法医在看了受伤的人的病历资料后,又去医院详细询问了主治医师,得出的结论是轻伤以上(不排除重伤)。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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