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顺利攻破(2/6)
一来,把双方的人坐下来进行协商这条路就堵死了。
于是许所就决定采用陈守义的方案,先把双方参与的人都以聚众斗殴的罪名先行拘留。当然来来回回报案子是俞进做的,当时审案中队还是有所顾虑,觉得就掌握的证据来看,定聚众斗殴有些牵强。不过许所还是通过所长和审案中队的领导沟通,最后又到值班局长那边去做汇报,这才把这个案子的刑拘批下来。刑事拘留批完,先把这些人全部送进了看守所。当然大臂骨折的人先放了一马,因为他需要住院治疗。不过他的看管照顾责任就都落到了工地负责人头上,总之不能让他离开医院,否则就找工地负责人的麻烦。
到了第2天,许所组织了所里所有的机动力量,到看守所去过堂。所谓过堂,就是把刚刑拘的人在24小时之内制作笔录,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在宣布对他们进行刑拘以后,也就意味着他们可以请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
这些人都是工地上打工者,哪有那么多闲钱来请律师。不过工地的负责人也不愿意看到那么多人同时关在看守所里,也是为了便于了解他们的情况。于是工地的负责人出钱,给架子工的头和钢筋工的头分别请了律师。到了第4天,双方的代理律师分别找到我们所里,要求会见里面的当事人。
许所没有马上答应他们,而是把我们几个人又招到了他办公室里碰头。许所把两封律师委托函往桌上一放,并对我们说道:“今天嫌疑人的律师都来了,要求会见里面的嫌疑人,我在想,如果让这些律师见了嫌疑人,双方律师会不会在那里通气,我们聚众斗殴的罪名到时候肯定定不上,这样我们的办案就被动了。我们是不是应该强硬一点,拒绝他们会见嫌疑人,要见让他们到检察阶段去见。”
方一伟挺贼的,他先自己点了支烟,然后对许所说道:“其实我到有一个想法,这个案子办到现在,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定聚众斗殴,那是不得已而为之。本来是想借狱中的配合,拿下这个案子的。可是没想到对方动作这么快,律师马上先上门了。如果是这样,我们让狱中配合就会很麻烦,说不定还会给我们带来其他的问题。现在案子就这么下去,无论律师见与不见,估计也过不了检察院这一关,到时候我们会更加棘手。我到是想,不如索性让双方都见一下律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