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我家养了一只小乌龟(3/5)
有参加过任何一个补习班,培训班,但是依旧收获了不少的荣誉奖章。
晨晨的第一个荣誉证书,应该就是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那次获得的优秀奖,写那一篇《我家养了一只小乌龟》的时候,晨晨才上二年级。
当然依照晨晨的水平应该是不容易拿到那个奖励的,这里面是玄凌的功劳。
要知道玄凌的文科水平那还是不容小觑的,虽然不及丁小伟的爸爸那般优秀,毕竟人家可是正规大学中文系毕业的高材生,不然也不会进入国家单位担任重要职能的公务员。
参加那次蒲公英大赛的时候,是玄凌主动让晨晨报名的,其实晨晨的本意是不想参赛的,他本就不喜欢文科,一直以来都是数学最好。
但是玄凌喜欢成绩,喜欢荣耀,所以才参加了那次比赛。
那个时候炫铃为了给孩子惊喜,为了给孩子找个玩伴儿,因为她经常上班不在家,担心孩子一个人寂寞,所以就给孩子买过不少的小动物。
例如小仓鼠,就买过两只,后来都拉肚子拉死了,还买过两只小兔子,一灰一白,也是因为拉稀拉死了。
当第一只灰兔子死了的时候,晨晨还难过的大哭了一场。
再后来买过三只小鸡,本来是要买两只的,正好凑成一对儿,结果玄凌硬是让人家又赠送了一只小鸡,刚开始一个个黄黄的毛茸茸的叽叽叽叽的叫的很带劲儿,结果后来就一只只的接二连三的去世了。
那个时候炫铃也是倍感无奈,已经很认真的照顾它们了,但还是一个个的都离开了他们。
那些小动物在炫铃的手里断送了很多条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总之能在炫铃手下活下去的,那简直就是天命,但是迄今为止好像还没有见过活物。
她在很小的时候,经常摧残那些小动物,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就是喜欢手刃那些小昆虫,比如蚂蚱,知了,蝴蝶,蜻蜓,蚂蚁,总之只要能逮到的小昆虫,基本上都要将它们的翅膀折断,然后将四条腿给拔掉,然后继续肢解,直到死了为止。
现在玄凌也说不清楚,反正那个时候她没有玩伴,就是觉得肢解那些动物是一种快乐。
即便是长大以后,她依旧没有改掉那个坏毛病,只要是看到蚂蚁,就会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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