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识文断字,世道难活(1/5)

    其实在黑河县,卖身为奴也是一条出路。

    不少贱户出身的穷苦人家,上赶着想去大宅门做活。

    好歹能吃一口热饭,且有个遮风挡雨的去处。

    其次的话,万一讨得东家开心,说不准就混出头了。

    他日升成管事、头目之流。

    也很体面。

    比如,白启前身所认识的渔家子。

    其中便有个卖身做了马夫。

    日子反倒过得滋润起来。

    因为大户家的良马。

    吃得要比人好。

    不仅草料精细,里头还要加鸡蛋、大豆、以及玉米面,调弄搭配得当。

    这样养出来的良马才不会掉膘,体格壮硕,跑起来飞快。

    当马夫,就像做厨子。

    自然免不了偷吃。

    时不时克扣些。

    久而久之,自己也能吃到鸡蛋、喝上豆浆,以及玉米面做的窝头。

    远比打渔的时候,大半年都难沾个荤腥油水舒服得多。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阿爹有讲过这句话么?

    而且,阿兄,黑河县不养闲人,哪来的乞丐啊。”

    白明疑惑问道。

    “当然。老爹还说,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你的饭。

    咱们迟早脱去贱户,怎么可能去给别人当奴才!”

    白启轻轻敲了一下阿弟的脑袋,岔开话题。

    卖身为奴,等于一辈子被主家拿捏。

    哪怕被当众抽鞭子,都要高喊“谢赏”二字,表示心中服气。

    否则,落在主家眼里。

    便是不本分,不规矩的下人。

    那时候,就不是抽鞭子那么简单了。

    五千钱也好,两千五百钱也罢。

    确实足以让白启度过秋冬两季。

    还能吃上几回肉,改善伙食。

    但捞偏门的也有底线。

    拿自家兄弟换钱。

    前世今生。

    他都做不出这种事。

    “赶紧吃完,等下教你写字。”

    匆匆扒完饭,白启借着铜灯的昏暗火光,开始用秃毛笔杆蘸水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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