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大方的……狗王(3)(2/3)

沈牧和无用之人的意见。

    狗王是无用之人发现的,没有沈牧他们也推倒不了,所以他很识趣。

    “无所谓~”,无用之人语气平淡,他对这些并不太看重,反观沈牧……

    “我也想摸…”,可他话音未落,黑兄就阻止了他:“一金让我摸!”

    “黑兄,你把我当什么人了?我是那种为了金币而放弃尊严的人吗?”

    “两金,不能再多了!”

    “都是哥们,我还会跟你抢不成?你摸好了!”

    我黑切呢嫌弃地看了沈牧一眼,交易给他两枚金币后,一脚踢开了狗王的尸体,将地上的掉落物捡了起来。

    小队频道里如刷屏一般,出现了各种系统提示,你的队友拾取以下物品:

    狗王皮头套x1;

    狗王后腿制宽面利刃x1;

    狗王皮手套x2;

    狗王中尾制腰带x1;

    嗜血x1;

    激怒x1;

    染血的眼珠x2;

    狗王肾囊x2;

    狗王头颅x3;

    土中金x1;

    金币x15;

    沈牧迅速将物品看了一遍,不由得点头赞叹道:“名副其实,不愧大方之名!”

    狗王确实大方,掉落的物品几乎跟它全身的部位都有关系,死了之后还把自己拆了送玩家,它不大方谁大方?

    “狗…流兄,咱们一开始说好的,你的优先选择权没了,不过这次全靠你咱们才能成功杀掉它,所以第二轮由你先选如何?”

    我黑切呢不得不改变了对沈牧的称呼,即使再不想承认,他也知道,这次杀掉狗王的贡献,沈牧最大!

    “我没意见!”

    沈牧自然也没意见,他事先已经得到了偷袭,让出了优先选择权,我黑切呢明显是冲着那两本技能书去的。

    嗜血不用多说,激怒则是比嘲讽还要强力的技能,不仅能稳定吸引仇恨,还能减少目标防御,价值一点也不比偷袭低。

    “我只要嗜血,其他的都不要!”,无用之人很果断,毫无疑问,嗜血是最有价值的,也是最稀有的。

    我黑切呢沉默了好一会才叹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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