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3章:僧尼经商,三司收钱,我佛慈悲(2/4)
部废除,几乎可称得上是灭僧之举,实不应该!”
听到此话,三司使王尧臣不由得认可地点了点头。
不远处。
一名臣子咽下一口口水,一脸不敢置信。
包拯竟说出了他支持僧尼经商准备的理由。
“最重要的是,祖宗家法不可逆,我等确实应遵太宗之志,隆兴佛教,而不是采取一刀切之策,令佛法佛事难以存续。”
“但是――”
这两个字,拉的声音极长。
“但是,臣在不禁僧尼经商、不罢崇佛之策、不违祖宗之法的前提下,仍想到了一种管理天下僧尼的方式。”
听到这个“但是”,官员们都不由得紧张起来。
包拯接着说道:“臣以为,僧尼经商仍可继续,在不欺民不违大宋法令的前提下,甚至可引入官招商之策,令官衙帮助寺院经商,但必须要设立一个能够掌管寺院钱财的监管衙门。”
“佛为普济天下苍生而生,众僧所得盈利,不应归于私人。”
“臣建议,在三司新设寺务总账官,寺院一切收入开支,皆入寺务库。另设数名僧官,作为经商主理者,其他僧人则是专心研究佛法、法事。寺院日常运营监管则交由当地州衙主管。寺院所得之钱,皆惠及于民,不作他用……”
包拯慷慨激昂地说了一大堆。
官员们也都陆陆续续听明白了。
僧尼可继续赚钱,但赚的钱都要进入三司寺务库,而非他们个人的口袋。
寺院经商盈利,需惠及于民,可赈灾,办学、印刻书籍等,不为得钱,只为彰显佛学普度众生的境界。
就像各个州县的州学、县学,乃是惠民之所、满足百姓所需的地方,而非赚钱自用之地。
简单来讲――
以前,僧尼们是在薅朝廷羊毛。
而现在僧尼们不但要为朝廷放羊,而且得到的所有羊毛都要上交,由朝廷统一处理。
如果不同意,那就取消僧籍,销毁度牒。
从此以后,再做僧尼,不会有那么舒服了。
那些本来准备与包拯杠一杠的官员都傻眼了。
他们发现自己竟然无法攻击包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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