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柳叶是那种挨欺负的人吗?!房玄龄又被他媳妇追杀了!(1/4)

    侯君集是个直脾气的人,一点弯子都不会绕!

    若是换了别的官老爷,恐怕还会道貌岸然一番。

    至少,不会这么明目张胆!

    侯君集不会!

    他看上的,就直接抢过来。

    在他眼中,能给柳叶一箱金子,已经足够厚道了。

    不过。

    柳叶是那种挨欺负的人吗?!

    “去!把金子搬回来!”

    牛二的眼睛,瞪得像个铃铛!

    “小郎君!”

    “这厮明显就是想抢咱家的生意!”

    柳叶轻描淡写的扫了他一眼,牛二立刻耷拉下脑袋。

    他磨磨蹭蹭的走到箱子前,脸上的表情好像死了亲爹

    本来,他还打算今晚就住在大宅子里。

    这下子,全都完蛋了

    看着牛二只用一根手指头,就把箱子拎起来,侯君集的眼中闪过一抹诧异之色。

    “这娃子的力气倒是够大,有没有想过投身军伍,报效朝廷?”

    牛二看了柳叶一眼,转头恶声恶气的对侯君集道:“没兴趣!”

    和对待柳叶的态度有所不同,见识到牛二的本事后,侯君集的脸上,反而浮现出一抹笑意。

    在他眼中,本事大的人,脾气自然也就大。

    这样的好苗子,本应该在战场之上冲锋陷身!

    跟着一个商贾,太没前途了!

    “这娃子,是你的仆役?”

    侯君集看向柳叶,脸色又恢复了之前的淡漠。

    柳叶打开箱子,翻看着黄金的成色,头也不抬的说道:“牛二是我兄弟!”

    说完,继续看金子

    他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想不到,还有意外收获!

    “有了这些金子,就可以多雇些人手!”

    “敬兴楼不就是找了几个识字的伙计吗?咱直接雇读书人!”

    “雇一批美女似乎也不错”

    侯君集皱了皱眉。

    他总觉得,有些蹊跷。

    柳叶实在是太淡定了!

    这样子,一点也不像被人抢走了产业。

    难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斩神:法则之神
斩神:法则之神
关于斩神:法则之神:一觉醒来,苏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但作为一个新时代好青年,苏临会被困难打倒吗?当然会?但那又如何?被打倒了就不能躺一会儿吗?但这个世界好像越来越有意思。
白胖子不爱喝可乐
寒霜旗
寒霜旗
关于寒霜旗:是时代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创造了时代?若言时代造就了英雄,在凡世历160-170年,这个历史上大陆局势最为动乱的时间里,大陆上确是能人辈出,光是大陆的北地便有褒贬不一的少年王、有“北雪皓月”之称的传奇谋臣、有寒霜团在极北举旗威压天下、有不夜团在北地以南镇守河山。若言英雄创造了时代,确是北地四代雪王魏无忌取得了全国子民的信任,举起了伐仙的大旗;若无传奇女子聂轻雨收留寒霜团团长安非,可能便没有寒霜团;如果没有寒霜团团长安非创立“迎风雪”,可能寒霜团里许多后世赫赫有名的人物都不会出现在这一段历史记载当中。————“北地寒霜城,迎风雪之地,无论你现在是何等身份、无论你现在是何等实力,欢迎所有心怀善念、无依无靠、无家可归之人。”
八百里月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关于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迷雾降临,全球出现不可挽回的灾变。迷雾中出现了很多异变的生物,人类变成弱势的一方。科学家研发出一种能激发人类潜能的药剂,从此人类开始踏上超凡时代。
增色效应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关于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勤勤恳恳地做了三年家庭主妇,一朝回到解放前。老公偷家,携款逃跑;孩子生病,命在旦夕;弟弟防备,怕她回娘家分家产……身无分文的白馥,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万界商城,10箱矿泉水可以换来10只深海海鲜;2斤猪肉可以换来一筐鸡头米;儿童纸尿裤和奶粉,可以换金子……从此,手握万界商城的她,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咖啡焦焦
战神圣尊
战神圣尊
关于战神圣尊:一部传统的修仙文,慢崛起。。。。。。。。。。。。。。。。。。。。。。。。。。。。。。。。。。。。。。。。。。。。。。。。。。。。。。。。。。。。。。。。。。。。。。。。。。。。。。。。。。。。。。。。。。。。。。。。。。。。。。。。。。。。。。。。。。。。。。。。。。
紫夜荒夏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关于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穿越+空间+种田+天灾+逃荒+百兽+物语+战争+灭神)当赵树清醒来时,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一只黄鼠狼的报恩,让她有了能听懂动物语言的能力。她本以为可以安心种田养家,过完余生。但天灾的降临让她不得不踏上逃荒之路。当她以为可以安定下来的时候,却又卷入了灭国统一之战。当她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却又发现这凡间的帝王要反天灭神。
长安捕快
我的爱人是狼王
我的爱人是狼王
关于我的爱人是狼王:一千四百多年前,大陆极北之地,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民族——狼族。他们以狼为图腾,以狼为信仰。传闻,狼族有一件传世至宝,名为狼王血珀。狼王血珀,既是力量的象征,也是诅咒的源头。它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能够增长使用者的功力修为,甚至赋予其长生不老的能力。然而,这份力量并非没有代价。它会使拥有者变成半人半狼的怪物,背负着无法言说的痛苦与孤独。而唯一的救赎之道,便是找到那位命中注定的狼王后。只有狼王后,才能解除这可怕的诅咒,重新变回普通人,且不会失去之前通过血珀获得的功力修为。新任狼王阿尔泰,为了摆脱这份诅咒,踏上了漫长而充满艰辛的寻找之旅。他历经千余年,穿越无数时代,终于找到了他命中的狼王后——上官雪莉,自此开启了一段爱恨情仇、奇幻冒险、种族冲突等元素交织在一起的,充满神秘与奇幻的爱情故事。
顽皮的老柒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关于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夏至的医院里,林晓默因一场车祸而陷入黑暗中,当她醒来时已深处一个神秘的世界……神秘老人告诉她,你是这个地生世界的拯救者………林晓默毅然决然的要融合五颗灵珠,寻找七大神器,征战四方,平定八荒,走上了封神之路………
苍海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