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变法(4/6)
无论哪种肉刑都会对人的肢体产生永久的损伤,臣窃以为不妥。古人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个人犯了法,受了罚,知错了,就应该给他们重新过正常生活的机会。陛下可知,臣在走访下雍郡时,曾见过一群没有鼻子的老人在田里耕种。那些人当中,最年轻的也有五十余岁。因为被割了鼻子相貌丑陋,不被他人所容,只能在边关苦寒之地了此残生,甚是可怜。”
“可怜?”郑安雅问道:“他们犯了什么罪?”
“据他们说,是下雍郡刚设立时,他们不清楚法令,无意中触犯的。”
“下雍郡?”牟清风哼了一声,道:“是聚众斗殴吧?柏相,不是我说,那些刁民的话不可尽信。下雍郡隶属祝融国的时候民风彪悍,临近的村子之间经常为了争夺水源、占地等事发生大规模的争斗。祝融国对此听之任之,直到出了人命才由县衙象征性地管一下。纳入我国版图之后,我们曾经花了大力气宣贯新法,但那些刁民依然我行我素,最严重的一次械斗持续了三日之久,死亡数十人。事后,为首的和有确切证据杀人的人被判斩首,从者大多判了劓刑。”
柏崇峦道:“陛下,如果说这些人算是咎由自取,那另外几个人可确实无辜了。”他边说边递上材料,道:“臣此次遇到十余个被冤枉的人,他们中有的是遭人陷害,也有的是郡县长官判罚不公,甚至还有故意造成冤假错案。”
“嗯?冤案?”郑安雅看着牟清风道:“冤案没有得到纠正吗?”
牟清风道:“只要是查明的冤案都会得到纠正。比如这个叫阿狗的无业游民,曾被人冤枉偷盗邻居的钱财,因数额较大,判黥劓加城旦。后经查明,盗贼是县令的亲侄子,县令为了包庇他有意栽赃给阿狗,并在阿狗拒不认罪的情况下屈打成招。再后来,郡府为阿狗翻案,真盗贼归案,县令被处死,至于阿狗……”
“冤案得以平反,他也得到了一大笔赔偿金,但他的鼻子再也回不来了。”柏崇峦道:“此事发生在三十年前,如今阿狗已经四十七岁,因为毁了脸,至今孑然一身,走在街上也会被人指指点点。他只好远离家乡,在边关做了一名小吏。那里有很多受过劓刑的人,他们相互照顾,抱团取暖。陛下,臣以为如果当时判的是笞刑,最多在身上留点伤痕,不至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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