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外之简(2/7)
第二幢近床边的箱柜,这柜上的一只箱子就是藏着珍珠首饰。照情理看,贼人进来,必定先从靠近门道的第一幢箱柜,而现在不然,他明明知道第二幢箱子里藏有珍宝。可见这贼不但知道屋内情形,还知道珍宝藏在哪一幢箱子里。没有疑问,贼是住宅中和主人比较亲近的人,决不是外来的陌生人。即使窃贼碰巧得到珍宝,理应立刻逃遁,为什么他也翻动其它的箱子,弄得衣服狼藉满地,连最下面的一只箱子都翻动过,却没有偷去任何东西,这是他故意布置疑阵,使人相信,窃贼为找珍宝,才搞得这样乱七八糟。”
“当时我获得脚印后,知道它有关系,因此细加观察。脚印不超过六寸长,穿鞋人一定矮小,但是脚印前半段极清楚,后半段就模糊,几乎看不出来,这人行路时一定是颠起脚尖,脚跟没有着地,再测度两脚之间的距离,大约是一尺六七寸左右,起初我不明白,后来把其他的痕迹对照起来,才开始清楚。知道窃贼一定是躯干魁梧高大,他要移罪到别人,故意穿小尺寸的鞋子,而自己脚大穿不进去,又怕声音,于是用脚尖套进鞋子,虽然是抬着脚后跟走,因为个子高大,每步的距离竟在一尺六七寸以上。矮小的人,平常每走一步距离最多是一尺六七寸,如果用脚尖走,距离一定还要缩短。依此推测,窃贼显然不是江南燕,而是有人冒名顶替。”
我说道:“这样看来,脚印有时也足以作为破案的依据。假定他审慎行事,更进一步,什么痕迹也不留,那末侦探对此就感到棘手了,我不知道何以他会这样愚蠢?”
霍桑用讥讽的口吻笑道:“你也太老实!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啊?要知道他这个人十分狡猾,他所以如此行动,是想一箭双雕。开始他本想用江南燕的名字来掩饰自己,但后来想想还不够妥善,因此再制造假迹象,把冯二的鞋子找出来,故意留下脚印,作为第二步的卸罪的方法。不然,你以为黑夜走到后门小巷,失误踏入泥水潭,而留下脚印,洪福是蠢如猪驴,你也未免观察欠周。你应该看到泥沟是沿墙脚,不是到小巷所必经之路,绝对没有误入的可能,即使不小心踏进泥潭,鞋子稍微受湿,走进屋子,一会儿就干,不可能还看得出离开屋子的脚印。我察看这种情形,进和出十分明显,仿佛鞋子曾经在泥潭里浸湿很久。于是我推测他是预先把鞋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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