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外之简(3/7)
在泥水中的,这不是无稽之谈啊!”
霍桑休息一下,疑神静听,接着拿出纸烟吸着,神色很得意。
之后,他继续说道:“从上面几点可见,我已经有了线索,知道盗贼一定是屋子里的人,或者是熟悉屋子内情的人,此人一定身材魁梧高大,机智诡诈。屋里仆役中,洪福最合格。他说话带讥讽,虽然象在妒忌我,但不无可疑。可是一想到洪福跟着主人一起去看戏,人不在,我是一时有点犹豫。再想到厨师王霖,他身体肥胖高大,力气很大,看他面相笨头笨脑,如果他是主犯,必须串通看门人老荣。我瞧老荣倒是象个忠厚的人,因此我一度踌躇不决。”
“这时格恩告诉我关于董三的事,我的视缘差一点转移到别人身上。后来幸亏收到恐吓信,于是我的思路才得到了统一。窃贼寄出恐吓信的原意,想掩遮自己,可惜他没有深思,反而有了漏洞。这一方面,我过去已经对你谈过。我看信封是三月二十五日七时在甲区的邮局发出,甲局属于闾门的范围,七时是清早第一班,这封信寄出的时间必定是二十五日七点钟以前,或者在二十四日的晚上。现在春寒料峭,七点以前出去寄信似乎太早,因此我料想他是在二十四日夜里投寄,是投在闾门甲区邮局的信箱中。案子发生在这天晚上,戏院就在闾门。因此我格外疑心窃贼是洪福。洪福虽然陪主人一起去,戏院里主人与仆人的座位等级不同。洪福到了戏院,佯作就座,之后就偷偷离开,独自回去进行他的盗窃勾当是可以的。因为测度地点与时间,自孙家到剧场大约三刻钟可以到达,走快一点,半小时即行。洪福十点一刻离剧场回家,十点四十五分就能到孙家,再用四十分钟时间动手偷盗,然后迅速赶回闾门,顺便把信投入信箱,又重新进剧场,准备灯具陪伴守根回家,时间绰绰有余。”
“我既然有这样的理解,但也清醒地看到,在法律上,我应该当面查问洪福,一旦抓住他的漏洞和疑窦,就不难根据证据而制服他,可是守根把洪福看做亲信,如果得不到确凿的证据,万难得到他的同意,若是草率地查问,非但无济于事,反而会打草惊蛇,把事情搞坏。所谓‘投鼠忌器’,我不能不寻求别的途径。”
“次日,我到闾门剧场中去探查,昕说守根素来欢喜看戏,每一次他去洪福总是跟随着。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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