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照片的下落(4/4)
细。倪金寿益发怀疑,就把那女子的照片取出来作证。公声不禁突然变色,再不能够抵赖。金寿进一步问他为什么把张友恩打死,他仍矢口不认。
倪金寿又在他书室中的地板上搜出一粒枪弹,党和第一次在张家发现的同式。公产起先也支吾,后来忽说这一粒弹子是一个不知何人打进去的。但据倪金寿的见解,那在户屋中搜得的手枪定是严公声的。也许他偶一失手,落枪于地,弹子就着在地板上面;把弹舱中缺少的一弹作证,恰巧符合。此外还有一证,公声是穿西服的。他在这天的清早,特地往学土路转角的一家理发铺里去剪发。金寿又去看过那理发师,据说公声的头发本来很长,今天却修得很短。因此种种,倪金寿就指他为嫌疑凶手,已将他拘入警署中去。
我把这一番报告详细地转告霍桑。霍桑很惊异。他思索了一回,他的眉峰忽然开展些。
他自言自语地说:“唉,叫严公产?女的叫陈慧霞!哈,这发现很侥幸!很迅速!”他突的立起来。“包朗,有些眉目了。现在我还得去探索一下。你在这里等好消息罢。”
约摸一个钟头以后,还没有信息。我一个人感到无聊,我的思潮使禁不住乘机活动。
就情势看,这案子的收束之期似乎已近。可惜的是严公声以新郎的资格,忽一变而成凶手。洞房的风趣未尝,却先领略铁窗的滋味,真是最煞风景的事。无论案情昭著,他的凶罪已将成立,即使事属冤枉,但他们的婚期既然定在今天,半天工夫,也断不能够平反。我更替严公声和陈碧没惋惜,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有付之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