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宁夏女悍匪杨淑银(三)(5/5)
快在当地的水库旁边,发现了一箱还没有开封的泡面,以及饼干、火腿肠等食物,接着又在水里捞出了李清选从家里带出来的棉被,很显然他们曾在这里短暂的停留过。
4月7号傍晚,案发后的第五天,平顶山市汝阳县灵武镇的武警,在车站检查过往车辆的时候,发现一辆大巴车上,倒数第二排坐着三个人,看上去非常可疑,其中一男一女非常像通缉令中的李清选和杨淑银。
武警直接上前把几人控制住,随后从他们身上搜出现金四十五万余元。
专案组收到消息之后,马上把三个人带回了渑池县公安局,连夜展开审讯,警方同时也知道了,第三个嫌疑人并不是巡警杨某。
专案组这边觉得杨淑银年纪小,又是女性,肯定更容易打开突破口,于是重点从杨淑银这边开始审讯。
结果让警方没想到的是,这娘们贼能抗,不管问她什么,就是一个字都不说。
反倒是李清选那边,痛痛快快的就把所有事情都招了,表现的非常绝望,只求快速枪毙。
当警方问到这些案子里谁是主谋的时候,李清选突然笑了:“哈哈哈,打死你们都想不到吧,主谋是杨淑银,我一直被这娘们牵着鼻子走,没有她,我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我这一辈子就让她给毁了。”
4月8号,经过李清选的指认,专案组找到了巡警杨某的尸体。
7月13号,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判处杨淑银、李清选、韩峰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月22号,三人被执行死刑。
19岁的女孩做为主谋,拉着人去抢劫运钞车,居然还成功了,虽然钱还没来得及花,但丝毫掩盖不了杨淑银的狠毒。
杨淑银在六岁的时候,就敢给亲人下毒,可能也印证了那句话,有的人的恶,是骨子里带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