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打架之后(2/3)
把我踢死,我也心甘情愿,没怨言!”
“行呀。你立字据,找个证人。我踢一脚,让你也尝尝这是啥滋味,想想你家娶的什么儿媳妇。简直是只母老虎!”
“这话是你说的,说话可要算话哦!老子写。但老子不会写字,那就请你帮老子代写。”
“老子不给你代写,你请人去写!”
老汉儿没求他,转身背着手走了。他去找村支书代写,并且请他作个证。
在村支书家里,老汉儿向他说明了情况后,村支书听后勃然大怒:“瞎胡闹!这不是生死状嘛。啥年代了还搞这一套?大爷,别理他,就付给他400多块钱医疗费,其他钱就甭管。我看他能闹破天去?什么这费那费的,尽他娘的瞎扯淡!”
当天下午,村支书就将山娃子和杨金华召集到村委会办公室,处理村民打架一事。
村支书叫刘明胜,今年五十开外,比刘德柱老汉儿小五岁,是他们本家,同宗同祖。跟刘德柱不同辈分,按说,他管刘德柱叫小叔。因为他太爷跟刘德柱爷是兄弟,他太爷排行是老大,刘德柱太爷排行是老七。
他们那道门早婚早育,经过若干年的繁衍,刘明胜跟刘德柱是堂叔侄儿关系。他的儿子比刘德柱小3岁,应该称刘德柱小爷。但同住在一个村子里,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他们都不这么叫了。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刘明胜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他不偏不倚,公事公办。
当双方叙述完事情的经过后,他作了最后决定,说:“事情是由张奎山引起,应该负主要责任。杨金华打人也不对,应负次要责任。鉴于此,杨金华应付给张奎山医药费4826块钱。其他费用由张奎山自理。就这样处理。”
“不行!刘支书,你处理的太不公平了。她打老子,使老子的性命差点都丢了,她还是负次要责任?她应该负主要责任,赔大头儿的,才对!”
“什么不公平?你要不去嘴贱,又动手打人,她杨金华会打你吗?她又没吃饱了撑的,她咋不打别人,应该好好检查检查你自己。”
“老子不服……”
张奎山恼羞成怒地走了。
这件事情处理完后,刘德柱几次给山娃子送去赔付款,他都不接,事情一直这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