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遭遇匈奴骑兵(2/4)

之后,是一定要参战的!

    几天时间匆匆而过。

    一路走下来。

    秦宇发现越往北走。

    沿途的人烟就越是稀少。

    毕竟谁都不想靠近战争太近。

    “殿下,再有半日路程就到了北境长城了!”

    这天中午。

    白启的声音在车厢之外响起:“咱们在这里吃顿饭,然后继续赶路。”

    “终于是要到了!”

    秦宇在车厢中伸了个懒腰。

    一路走下来。

    他和司徒南也是聊无可聊了。

    走下马车。

    放眼望去,北雁南飞,天地寂寥。

    “殿下,您吃饭!”

    刘开山殷勤的送来一碗白米饭,上面盖着一层肥肉,搓了搓手道:

    “条件有限,您最后再凑合一顿。”

    ……

    “这就不错了。”

    秦宇以前当兵的时候。

    吃过草根,割了蛇脖子喝血,什么苦都受过!

    现在这有米有肉,已经不错了!

    “嘿嘿,咱们大秦的皇子,个个都是好样的!”

    刘开山憨厚的大笑。

    别的不说。

    他见到的几个大秦皇子,到了北境长城之后都不是孬种!

    虽然还没见过秦宇出手。

    但是根据听闻和这些天的相处,刘开山觉得秦宇肯定也是个硬汉子!

    “什么动静?”

    秦宇端着碗正准备吃饭。

    忽然耳朵动了动,目光猛然看向北边。

    “没什么动静啊。”

    司徒南也端着一碗饭,闻言也向北边看去,只是苍茫一片。

    “有动静?”

    白启与刘开山皆是顺着秦宇的目光看去。

    他们对视一眼,也都没发现什么动静。

    “有骑兵来了!”

    秦宇放下饭碗,语气很是坚定的说道。

    他的体质经过十五滴血精的强化,感官比寻常人能敏锐一些。

    “是匈奴的骑兵,警戒!”

    下一刻刘开山的神情猛然严肃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洪荒:人道贱圣
洪荒:人道贱圣
关于洪荒:人道贱圣:陈霄,穿越者大军的一员,诞生于洪荒。成为了巫妖大劫前,女娲尚未造人的第一名先天人族。先天道体,天生剑骨,福缘深厚,人道气运加身。机缘巧合下被通天所救,被逼拜入门下成为截教大师兄。在知道封神大劫,截教弟子或成为封神榜上的傀儡,或被西方渡化成佛。对于这两个选择,他表示哪个都不选。
墨柒A
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
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
关于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上一世,白宇娶了“救命恩人”林瑶,一路开厂开公司开企业,成为顶级富豪,临死前才发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在被戴绿帽子。父母被害死,自己的所有家产也都成了渣男贱女的。重活一世,他不再当林瑶的舔狗,而是重锤出击,打的狗男女措手不及。在这个遍地都是黄金的时代,他查旧案,开厂子,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一步步重回巅峰!
沧岳
凡人望仙
凡人望仙
关于凡人望仙:纯凡人修仙路
天地玄仙
以捕快之名
以捕快之名
关于以捕快之名:张府落魄子张希安在成为清源县捕快后,凭借过人的胆量与智慧破悬案,抱得美人归。一步一步往上爬,直至巅峰。
我是傻呼呼
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
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
关于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穿成星际兽世稀有的雌性,白九冷笑:断我四肢、剖我妖丹的仇人,洗干净脖子等着!左手捡美男,右手斩虫族,吸能量、涨修为、养兽夫,姐一路杀穿穿星际兽世,成神归来!虫母算个屁?伪神敢拦路?通通碾碎!至于那五位黏人的兽夫纯情元帅、钞能力霸总、疯批杀手、奶狗皇子、茶艺黑帮头子……“别争了,今晚一起上!”
猫斯特
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
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
关于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穿越一人之下,重生王家子弟,成为王并的弟弟,王蔼的宝贝孙儿,成功开启穿梭之门可进入僵尸世界,拥有悟性光环,一切功法轻松领悟掌握并且精通,甚至连结合诸多功法自创招数也不是问题,以后高兴了就一人之下,不高兴就一人一下。
蜗牛也看书
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
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
关于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大魔头郁金堂死了。被她祸害久已的修真界顿时欢呼雀跃。谁料这魔头并没有死,夺舍了三百年后,一个叫南宫鸩的青年修士。“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加强大。”郁金堂夺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再屠杀修真界一次。谁料,这具躯体一点修为都没有。〈叮叮叮——恭喜玩家绑定乙女游戏角色卡〉〈完成日常任务,可获得修为加成呦!〉郁金堂反派微笑脸:统统给你杀了证道,好死不谢。
姬玉京
我替阎王看风水
我替阎王看风水
关于我替阎王看风水:我叫李九云,因为出生之时,天空出现了九朵云彩,故而得此名。我出生于南方的一个小山村,自幼时起,爷爷便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看事先生,凡红白喜事,必定会邀请爷爷到场。爷爷在闲暇之时,也会教我几句咒语以及几个手诀,并且还一直叮嘱我,在外切不可逞强,除非事情真的惹到了自己头上。那时的我,只觉得很是有趣。直至二十岁时,我出门前往城里打工,爷爷给了我一本泛黄的古书……
爱吃鱼的猫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