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情不知所起 情不知所终(1/6)
这时那个小姑娘过来说,已经整理好房间了。巫王说:“她叫蓝妹,是我的外孙女。”巫王又说:“你可以御剑飞行,但你境界还不够,因此丹田里的真气还不多,不能飞太远。而且御剑一次要很耗真气。所以最好留待关键时刻用。”
第二天照旧,晚上,巫族的人也像普通苗族人一样,围着火堆唱歌跳舞,我把所有的熊掌拿出来给他们,然后就炖着吃。这时,我见到一些女的把自己的鞋子放在一些男的面前,男的就会把女孩的绣花鞋拿在手里,然后就会喝那个女的手中的那杯酒,和这个女孩跳舞。
我不会跳舞,对跳舞也不感兴趣,所以一直在旁欣赏。我忽然发现蓝妹也把她的一双鞋放在我面前,手里拿着酒杯,对着我微笑。我觉得很有意思,正想去拿,这是旁边一个巫族的男孩对我说,你拿了蓝妹这双鞋,就意味你答应蓝妹的心意,你以后就是她的丈夫,她手中的那杯酒是一种降头酒,你喝了以后,你就算到天涯海角也跑不掉,因为是她自己特制的降头,只有她自己能解。
我连忙缩手,就差一毫米的距离,我吓出一身冷汗。蓝妹见我没有拿,满脸的失望,眼里泛着泪水跑开了。我虽然有点不忍,但肯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巫族的女婿的。
很快一个星期过去,我也学得差不多了,我决定告别巫王和几个长老,马上起程,因为时间实在太紧了。我深深的向他们鞠了一躬,多谢他们的恩义。然后把所有茅台飞天和华子全部拿出来送给他们。这时,其中一个长老把一个小袋子给我,我打开一看,是一些小丸,巫王:“这是那天晚上你给我们的熊妖胆,我们把它炼成丸子,送一部份给你,这些丸子对镇痛,解毒,清除身体杂质非常有帮助。”我谢过巫王和长老他们,一一道别。说以后有时间,一定会回来看他们。
然后我轻唤斩天,转身御剑飞走了。我在空中向下看那片原始森林,果然瘴气弥漫。郁郁葱葱。很快便到了那条鬼村,其实我的真气是能够支持到兴城的,但我想起叫鬼王问我父母的事,所以我决定先在这里住上一晚,鬼村还是像我来的时候一样破落凄凉的样子,很快天就黑了,我从巫族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我今晚不住房子,我拿出帐篷搭好,再拿出一些干粮吃了,然后打坐起来,毕竟御剑消耗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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