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训练(三)(2/3)
东西也快,再加上我能御剑飞行,有真气加持,学这些东西也没有太大的难度,这天开车拉练完,回到军营,战士们都在练打靶。我也走过去,现在战士们看我的眼光,早就比之前尊敬多了,虽然还没有经历生死大战,但起码表现得相当优秀。
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李必达他们一定要我参加任务,因为在军队里面就是看你军功,看你多强的,看你立下什么功劳,任务越难,在他们心目中加的分就越多,威望就越大。
我看着战士们打靶,其实我并没有摸过枪,所以士兵们听说我从来没有摸过枪,他们一脸的愕然,一个没有摸过枪的少校,开什么玩笑?冷然坐在旁边微笑的看着我,她早已经没有了之前那副冷冰冰的眼神,而是对我非常温柔的眼神,这种眼神连那些战士都没有见过,也想不通,为什么那个冰冷如水的女队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温柔可人了,但他们却不知道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她当然从那条“尾后针”,又变回我的“银河系”了。
战士们当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这么奇葩的事,王平拿着自动步枪非要我给他打几枪看看,我问了他们是如何装弹夹的,弹夹里面有几颗子弹等等,然后问他们要怎样打才叫打中。他们才知道我是真的不会打枪的,他们就更奇怪,不知我这个少校是怎么来的。
于是我按照他们说的方法装好子弹,接着一扫,一秒钟就把子弹打完,他们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就听到那边举旗官全部举旗做手势,全部十环。而且全部中红心。他们眼睛瞪得快要掉下来了,这叫没摸过枪的节奏?
我拿起一支狙击步枪向一公里的地方,打了五枪,我连瞄准镜都没看,枪枪正中红心,而且是同一个弹孔。这次他们又开始要惊掉下巴了。
我再拿起一把手枪,我以前看过西部牛仔的电影,那些快枪手,其实我也可以做得到,并且比他们更快,因为我本来就是快剑手,对于一个一秒可以刺出六十剑的快剑手来说,根本没有难度,我学《敢死队》里面的史泰龙,把枪装满子弹,一个转身,半秒的时间,全部射完子弹,瞬间所有的靶全部击中红心,如果是敌人的话,他们根本来不及反应,可能一下子全部倒下了。这时人群中爆发出海啸一样的欢呼声。他们把我抬了起来,并大声欢呼:”沈少校,沈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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