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3)

    “我觉得大夏曾经最大的错误,就是让方尘凌驾于兵部,甚至凌驾于圣上!才导致他好大喜功,最后葬送我大夏六十万军士!”

    “叶兄,我听闻你最近武道大有进益,京都各营将士都很服你,不如你站出来,取方尘而代之!?”

    有人看向叶清河,眼神期待。

    “我的修为的确有所提升,运气好,路遇一位云游道人,赐了我一颗金丹,吞服之后,修为增涨了不少。”

    叶清河淡笑一声:“可与方尘比之,还是望尘莫及。”

    “望尘莫及……”

    众人听到这个词,记忆顿时回到了五年前,那时候,京都最流行的一句话就是:看看方尘,我等真是望尘莫及!

    “不过……方尘此举,的确是有违当今局势,所以我请诸位都跟家里人说一说,替我保住一人的性命。

    只要他不死,方尘今日此举,都有转圜的余地。”

    叶清河笑道。

    众人微微一怔,脸上露出一抹好奇之色,谁人的性命这么牛,可以改变今日之事?

    叶清河站起身,看向厅外:“萧兄请进吧,我这些兄弟不会出卖你的。”

    一名面色阴沉的青年从厅外走了进来,众人看见他后,神色纷纷变幻。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萧天赐之子萧恩!

    他们万万没想到,萧恩竟然还没死,且还出现在玉仙舟上,联想到刚刚叶清河的话,众人顿时明白叶清河的举动了。

    “叶兄,承蒙相助,若无你,只怕我也死在这大夏京都的街头了。”

    萧恩抱了抱拳,脸上露出一抹自嘲:“等我回到青松,此恩我会记着。”

    “萧兄客气了,我们都不认同方尘此举,如今大夏与青松,理当如朋友一般联合才对,不应该再打打杀杀,这对双方都没有任何好处。”

    言罢,叶清河大笑一声:“玉仙子怎么还不登台献舞,今日我宴请贵客,莫要怠慢了人家!”

    他一边招呼萧恩坐下,一边与萧恩介绍同桌的这些青年,紧接着,一名白衣赤足女子缓缓来到厅内,在舞台上翩翩起舞。

    白衣女子有着一副绝美的容颜,肌肤胜雪,眼若星辰,一颦一笑都令人陶醉沉迷,一举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斩神:法则之神
斩神:法则之神
关于斩神:法则之神:一觉醒来,苏临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但作为一个新时代好青年,苏临会被困难打倒吗?当然会?但那又如何?被打倒了就不能躺一会儿吗?但这个世界好像越来越有意思。
白胖子不爱喝可乐
寒霜旗
寒霜旗
关于寒霜旗:是时代造就了英雄,还是英雄创造了时代?若言时代造就了英雄,在凡世历160-170年,这个历史上大陆局势最为动乱的时间里,大陆上确是能人辈出,光是大陆的北地便有褒贬不一的少年王、有“北雪皓月”之称的传奇谋臣、有寒霜团在极北举旗威压天下、有不夜团在北地以南镇守河山。若言英雄创造了时代,确是北地四代雪王魏无忌取得了全国子民的信任,举起了伐仙的大旗;若无传奇女子聂轻雨收留寒霜团团长安非,可能便没有寒霜团;如果没有寒霜团团长安非创立“迎风雪”,可能寒霜团里许多后世赫赫有名的人物都不会出现在这一段历史记载当中。————“北地寒霜城,迎风雪之地,无论你现在是何等身份、无论你现在是何等实力,欢迎所有心怀善念、无依无靠、无家可归之人。”
八百里月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
关于灾年记事:从逃荒开始变异:迷雾降临,全球出现不可挽回的灾变。迷雾中出现了很多异变的生物,人类变成弱势的一方。科学家研发出一种能激发人类潜能的药剂,从此人类开始踏上超凡时代。
增色效应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
关于老公跑了,我手握万界商城翻身了:勤勤恳恳地做了三年家庭主妇,一朝回到解放前。老公偷家,携款逃跑;孩子生病,命在旦夕;弟弟防备,怕她回娘家分家产……身无分文的白馥,手机上突然出现了一个万界商城,10箱矿泉水可以换来10只深海海鲜;2斤猪肉可以换来一筐鸡头米;儿童纸尿裤和奶粉,可以换金子……从此,手握万界商城的她,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咖啡焦焦
战神圣尊
战神圣尊
关于战神圣尊:一部传统的修仙文,慢崛起。。。。。。。。。。。。。。。。。。。。。。。。。。。。。。。。。。。。。。。。。。。。。。。。。。。。。。。。。。。。。。。。。。。。。。。。。。。。。。。。。。。。。。。。。。。。。。。。。。。。。。。。。。。。。。。。。。。。。。。。。。
紫夜荒夏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
关于我骑食铁兽去逃荒,惊呆路人:(穿越+空间+种田+天灾+逃荒+百兽+物语+战争+灭神)当赵树清醒来时,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古代一个不知名的国度。一只黄鼠狼的报恩,让她有了能听懂动物语言的能力。她本以为可以安心种田养家,过完余生。但天灾的降临让她不得不踏上逃荒之路。当她以为可以安定下来的时候,却又卷入了灭国统一之战。当她以为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却又发现这凡间的帝王要反天灭神。
长安捕快
我的爱人是狼王
我的爱人是狼王
关于我的爱人是狼王:一千四百多年前,大陆极北之地,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民族——狼族。他们以狼为图腾,以狼为信仰。传闻,狼族有一件传世至宝,名为狼王血珀。狼王血珀,既是力量的象征,也是诅咒的源头。它拥有令人难以置信的力量,能够增长使用者的功力修为,甚至赋予其长生不老的能力。然而,这份力量并非没有代价。它会使拥有者变成半人半狼的怪物,背负着无法言说的痛苦与孤独。而唯一的救赎之道,便是找到那位命中注定的狼王后。只有狼王后,才能解除这可怕的诅咒,重新变回普通人,且不会失去之前通过血珀获得的功力修为。新任狼王阿尔泰,为了摆脱这份诅咒,踏上了漫长而充满艰辛的寻找之旅。他历经千余年,穿越无数时代,终于找到了他命中的狼王后——上官雪莉,自此开启了一段爱恨情仇、奇幻冒险、种族冲突等元素交织在一起的,充满神秘与奇幻的爱情故事。
顽皮的老柒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
关于一不小心穿越地生世界女主杀疯了:夏至的医院里,林晓默因一场车祸而陷入黑暗中,当她醒来时已深处一个神秘的世界……神秘老人告诉她,你是这个地生世界的拯救者………林晓默毅然决然的要融合五颗灵珠,寻找七大神器,征战四方,平定八荒,走上了封神之路………
苍海孤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