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能用阳谋,就不要用阴谋(2/3)
的流程要走,需要的时间也不是一天两天。
还是那句话,屁股决定脑袋。
刘宏提出来的“广立社学诏”,其本质是在刨家学为官者的根,受到百官抵触是必然的。
而陈蕃无论是否抵触广立诏学诏,他都必须充当刘宏的帮凶。
因为陈蕃身为三君之一,本身的名望就已经足够高,而过高的名望,也使得陈蕃必须保持足够高的道德水准。
所以,当陈蕃被册封为太傅的那一刻起,无论陈蕃是否情愿,他都必须做好太傅这份工作。
甚至于连辞职都不行。
要不然,太傅这段工作履历就会成为陈蕃一生当中最大的污点。
再次沉默一番后,陈蕃才斟酌着说道:“陛下既然已经颁行了广建社学诏,我等做臣子的便须尽力做好此事。依某之见,不如先择一地行之?”
窦武略一沉吟,点头应道:“仲举此言大善。”
胡广却敏锐的发现,陈蕃对自己和窦武两人的态度已经起了变化。
很简单,之前陈蕃说的是“依学生之见”,而刚刚说的却是“依某之见”。
虽然这个学生和这个某都是代指陈蕃,但是这种自称上的变化,却足以说明陈蕃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
暗自思虑一番,胡广便也跟着点头:“若如此,不如先择一县立县学,再于其郡立郡学。县学者,一县之学,县中百姓子弟皆可去读。郡学者,一郡之学,县学当中优者入郡学,郡学当中优者入国子监,如此,天下英才尽入朝廷彀中矣!”
几乎是三言两语之间,胡广和窦武就定下了推行广立社学诏的基调。
广立肯定是广立的,但是要先挑一个地方试行。
这不光是为了朝廷的财政考虑,同时也是为了观察广立社学诏推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顺带着,胡广和窦武还商量好了晋升制度以及考试制度。
具体流程就是:先按照陈蕃所说的择一地方试行,从大汉十三个州里“随便”选一个州,再从该州里“随机”选择一个县,然后在该县建立一所学校,专门招收该县百姓的子弟。
至于说具体的招收标准和招收名额,以及后续该怎么样“择其优者入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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