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无限纠结(2/3)
节奏感很强,而且唱歌的时候代入感、模仿能力也很强。
上初中的时候,在一次全校举办的教师节活动中,一曲《爱拼才会赢》风靡了全校。
上大学的时候一首伍佰的《爱你一万年》,把程菲迷的不行不行的了!
再后来,随着他在单位里级别越来越高,总是有应酬的场合,无论去会所还是ktv,熟悉他的,都得是他开场,而只要有夏纯良在,毛宁的《涛声依旧》、张学友的《祝福》那是必须唱的,夏纯良就像是他忠实的粉丝,百听不厌。而两个人也会合作一曲《听海》,纪念他们那过去奢靡的生活!
那时候的庄子信虽然就像一张白纸,但是聪明的他知道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嘴甜一点,会来事一点终究是有好处的,金部长唱,他帮着点歌,金部长让他唱,他就唱金部长喜欢的那个类型、那个时代的歌,让金部长都赞叹不已,人才呀,简直是多才多艺!
如果说人真的可以像武侠剧中描述的,打通任督二脉,技能无限开启,可能这个时候形容庄子信真的有些贴切!
大学学的市场营销,本来没怎么学,做出来的营销企划案标新立异;
没见上学时语文学的多么好,现在材料写的也不错,偶尔还会整词弄景,既可以阳春白雪,也可以针砭时弊;
不懂音乐,但是对喜欢的歌一学就会,还可以唱各个年代的歌曲;
没学过表演,但是模仿小品的人物,能够逗倒一片,也曾经成为联城百货的名人!
一次单位的聚餐,让大家更多的了解了庄子信,看着文质彬彬还略带着一丝书生气,连干三瓶啤酒眼睛都不眨一下。那随意切换年代的歌唱技能,更是让金部长眼前一亮,他们今年的七一汇演,应该不用愁了!
联城百货每年都有七一文艺汇演,而他们针织部的员工年龄都偏大,不占任何优势,每年都拿不到好名次。庄子信的一次次出手,让他们在舞台上也占据了一席之地,而他自己也过足了表演的瘾!
吃好喝好,回家睡觉!当庄子信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到了凌晨的一点多!
成宝玉和冯贺元还没有睡,两个人在边喝酒边聊天,看到庄子信这么晚回来,身上还带着满身的酒气,都问他干嘛去了!这也没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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