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2/4)
活不温不火,如一团死水,我的世界慢慢的变化着,我们会四个结伴去看电影,录像,跳舞,逛街。这是在校生活无聊的乐趣。我还是会看书,也会在这懵懂的岁月里憧憬不一样的人生。如今想来,我是如此一个不安分和不甘于平凡的人,痛苦却往往在于你虽不甘平凡,却不得不平凡……在还没有学会面对平凡接受平凡的我们,激情四溢的想主宰人生,问鼎江湖。
舞厅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从十几到六十几,从社会青年到文艺青年到国企职员(那时还没有公务员一说),到退休消遣的老大叔大婶们。从内心来说我绝对是一个极度自负且极度虚荣之人(当然这里的虚荣不是指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的),致命的缺点。不错,不得不承认我在很多方面是出色的,聪明的,往往这样的自负让我少了理性,和自我约束。是的,我一直是个乖乖女,可我一直也是叛逆的,也许是父母的宠溺,也许是注定。命运这个东西,如果你走过,你会知道,你永远逃不掉,冥冥之中的一切自有安排。
或者我一直认为只有轰轰烈烈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幸福的。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认识了当时东区的一群小社会青年,六七个,年纪差不多,大我们一两岁,现在我只记得的有三个人,真实姓名不清楚,一个叫“卖肉的”(这外号确实不咋地,不知道由来,后来听他们笑谈起,好像是因为打架,砍人像砍猪肉,因此得名),一个叫“谭地公”,还有一个叫“捞仔”。最先是我认识了“卖肉的”,因为在舞厅他总是邀请我共舞,就这样熟悉了。“卖肉的”个子不高,长得也不帅,但在舞厅里玩的那些社会青年都好似有些顾忌他,他心情好的时候会上台唱一曲,最喜欢唱那首《顺流逆流》,再就是《再回首》,但是《再回首》他即使在台上唱也会改歌词,会把那句“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追问”唱做“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复复中对吻……”他的歌唱得很动人,把歌演绎得比驻唱的歌手更情深,更有磁性。“谭地公”是“卖肉的”死铁,浓重的株洲土话,在后来的日子追求小英死追了好长的日子,却数意气风发上战场,落荒而逃弃城池,嘻嘻。“捞仔”是他们这堆里的帅哥,认识他们的时候,他就有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捞仔”对她宠溺无限,让我们羡羡,“捞仔”似乎身世悲凉,孤单也孤傲,有着另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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