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可怜的大明将军(1/4)

    老曹这支三千人的队伍,成分非常复杂。

    他本人实际属于袁崇焕嫡系,原本是满桂麾下,宁远大捷后,满桂与袁崇焕闹掰,老曹还行,毕竟他只是个游击将军,不大不小带一千人马,编练关宁骑军后,他也算祖家将。

    本来有清晰的归属感,前年京畿保卫战爆发,他就没了归属。

    先是跟随袁崇焕入关勤王,突然调拨给蓟镇总兵马世龙,袁崇焕被下狱后,祖大寿招呼辽西营兵跑回辽西,把老曹给扔了。

    孙承宗虽然又把祖大寿叫了回来,曹文诏却开始了‘编制’流浪。

    马世龙也在辽西镇守过,对他还不错,一开始给了三千营兵,曹文诏从游击升参将,再升副将,京畿保卫战胜利后酬功,直接升二品都督佥事。

    此后官品一直没动,但头衔一直在动,前年还是辽西将军,去年二月是蓟镇将军,四月变成了孙承宗麾下的督治将军,五月成了京营将军。

    短暂在兵营驻守了两月,七月调拨剿匪,脱离京营编制,成了洪承畴麾下延绥副总兵。

    年初又成为临洮总兵官,春季进入山西绞杀王嘉胤,朝廷又给了个河东总兵的临时头衔,返回陕西,又成为陕西剿匪副总兵。

    老曹的头衔换一次,代表作战范围变动一次,他的这个总兵与驻地总兵没有任何从属关系,属于兵部调派的营兵,四海为家。

    骑兵剿匪乃降维打击,士兵没有过多损伤,步卒跟老曹就遭罪了,一打起来冲到匪堆里,两年换了两茬人。

    蓟镇原本的三千人,与东虏作战变成了一千人,后来宣大补充一千人,洪承畴给补充过两千人,山西给补充了八百人。

    到现在为止,三千人的队伍,麾下兵源九镇齐全,大明朝唯一的特例,但个个身经百战,绝对是精兵中的精兵,

    精兵不是陆天明认为的令行禁止,而是忘掉恐惧,生死看淡。

    老曹回到营地,马匹在山坳中休息,士兵们在土堎上躺着晒太阳,聊荤段子,看他带回粮食,齐齐鼓掌为头领叫好。

    有粮食就饿不死,饿不死就能剿匪,剿匪就能领赏,这个逻辑很简单。

    以前总督抠抠搜搜给一两二两,看看人家京城来的钦差,十两大银锭揣怀里,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给你青梅捐肝?我选渣男祭天
给你青梅捐肝?我选渣男祭天
“谢邀,车祸醒来,我把渣男全家拉黑了。” 宁云心一睁眼,发现自己竟为凤凰男剜心掏肺两年: 捐肝救他白月光? 拿亲妈遗产养他公司? 给刻薄婆婆当免费保姆? 什么鬼?鬼什么?么什鬼 后来她反手甩出病历单:“rry啊,失忆了,老娘我二十三岁没结婚。” 全网痛骂的恋爱脑千金,突然成了商界铁娘子 鸠占鹊巢的婆家被保洁泼脏水赶出门, 软饭父亲的小三跪着给她泡茶。 只有靳寒川在暗处红了眼。
你醒醒
重回八零,弃子弃夫致富后你们后悔了?
重回八零,弃子弃夫致富后你们后悔了?
前世被儿子们逼死在病床上,王秀兰重生回到1981年。 三个儿子还在算计她的拆迁款,婆婆乔桂芬继续道德绑架女儿,丈夫阮亚军依旧吃喝嫖赌。 这一次,她不再做任人拿捏的软柿子! 一巴掌打醒扶弟魔女儿,撕碎“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谎言; 当众揭穿二儿媳贴补娘家的丑事,让她跪地求饶; 设计让渣男丈夫与小三丑态毕露,净身出户! 手握前世记忆,她带着女儿搞投资、囤黄金、买房产,在八十年代的商海叱咤风云。 曾
松松子
穿越七零,我靠糙汉老公躺平人生
穿越七零,我靠糙汉老公躺平人生
关于穿越七零,我靠糙汉老公躺平人生:我叫苏念,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一个已婚的下乡知青的身上,第一眼看到的这个怒火冲天“狗熊”一样的男人的居然就是我那不受自己待见的丈夫?摸了摸尚未显怀的肚子,糙汉虽然又凶又穷,好歹是孩子亲爹,不至于饿着自己吧谁知随着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苏念才突然发现原来“狗熊”的穷是装出来的,他居然还有隐藏身份;凶也是真的凶,只是对象从不是自己---------------我叫萧野,从见到苏念的第一眼就见色起意,每时每刻都想要把她叼回狼窝终于有一天我如愿了可新婚第二天她就反悔了等呀等呀,一个多月后等到了她怀孕的消息,我乐坏了;可下一秒却被告知媳妇儿要摔掉我们的孩子,我疯了一般的前去阻止。没想到一向对我视而不见的媳妇儿却突然对我笑了
娇气包影子
锦衣卫秘档
锦衣卫秘档
翻开一副画卷,述说一段尘封的岁月。 主人公临危受命,可是风云突变事事忧;暗流汹涌,迷雾重重难见天。 本书讲述的是一段惊心动魄,斗智斗勇的故事。 紧张曲折,环环相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剥茧抽丝,谜底总在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唐家二哥
北平烟柳
北平烟柳
杨柳被卖进军阀赵家。 谁料他竟真的醒来,却对这位“救命恩人”恶语相向。 她忍辱负重,他嫌恶不屑。 直到那日老爷扔来一套学生装,“别丢赵家的脸。” 钢笔划破宣纸的沙沙声里,她第一次看清这个吃人的世界。
予青
重生六零:退亲后我靠打猎暴富
重生六零:退亲后我靠打猎暴富
关于重生六零:退亲后我靠打猎暴富:白杜鹃又重生了,前两世为了所谓的亲情她死的不明不白,第三世她终于学会了放下。与亲妈断绝关系,跟着80多岁的爷爷,带着猎犬进了深山。爷爷是山里的老冬狗子,一把猎枪,一杆汉烟袋,在大东北的林海雪原里驰骋。白杜鹃带着猎犬战山君,斗熊瞎子,追逐野猪群,伏击马鹿。夏季山里挖参寻宝,冬季坐着狗拉雪橇进山狩猎。开水冲上一壶五味子,盛上一勺椴树蜜,喝着又酸又甜又苦又香的“关东老山茶”,开启了与寒冷和白雪为伴狩猎生涯。莽林踏雪觅豕踪,猎犬吠鸣助阵风。獠牙破月惊寒涧,肝胆昆仑照夜忠。
陌上人如玉
野麦疯长
野麦疯长
关于野麦疯长:一个被命运毒疮标记的山村女子,如何用三十年完成从"物化"到"人格觉醒"的蜕变,18岁的余小麦因接触农药患皮肤病,从"待价而沽的姑娘"沦为"瑕疵品",被迫嫁入更深的山村。本故事纯属虚构。
徽墨白
重生给傻少爷冲喜,家宅天下,拿捏
重生给傻少爷冲喜,家宅天下,拿捏
镇国公主林歌从尸山血海中睁眼。 当毒雾弥漫深宅,她踏碎佛堂,将续命汤泼在菩萨金身上:"这福气,该换主母尝尝。" 装痴五年的夫君突然扣住她执剑的手,眉目清明:"夫人兵法精妙,不如与我共演一出请君入瓮?" 昔日镇国公主以身入局,那"傻相公"也在不知不觉间织就漫天罗网。" 谋权——"他往前一步,与她比肩而立,"为夫便助夫人,将天下谋来。"
摘朵花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