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1/2)

    他是在路上给苏婉芳打电话的,别看认识小丫头有时间了,还一次没去过她的出租房,主要是男女有别不方便。

    有些话其实就能在手机里表达清楚了,无非是让她晚上陪着厉元朗去和方文雅吃饭,还有好好表现,争取得到方文雅认可,他再帮着说几句好话,做秘书这事就水到渠成了。

    只是手机那边乱糟糟的,是苏婉芳和别人吵架,还是男的,似乎不止一个人。

    厉元朗担心苏婉芳挨欺负,他对苏婉芳有像小妹妹一般的爱护。他有个妹妹,三岁那年一家子出去玩,结果妹妹走丢了,父母急疯了满世界的找,至今也毫无音讯。

    他妈妈因受此打击一蹶不振,没多久得急病撒手人寰。他爸借酒浇愁,整天抱着酒瓶子度日,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在他大二那年突发脑梗半身不遂。

    把厉元朗急得都想退学,还是水婷月及时阻止他,他爸爸供他念大学不容易,就此荒废不是他的本意也不是他爸爸希望看到的。

    治病需要钱,半身不遂更是费钱的病,厉元朗省吃俭用,课余时间打两份工,好不容易熬到大学毕业,这也是他严重缺钱的主要原因。

    现在厉元朗条件稍微好了一些,就请个保姆专门照顾他爸,他也经常抽时间回去看望他老人家。

    所以说,他对苏婉芳没有其他杂念,喜欢摸她头,也是哥哥关怀妹妹的下意识举动,干净的如清水一般纯洁。

    闻听到苏婉芳在手机里和别人争吵,厉元朗心急如焚,开车速度飞快,按照苏婉芳提供的住址找到她的出租房。

    是在一条小胡同里,厉元朗七拐八拐的在一户人家门前停下。离老远就能听到有个公鸭嗓的男子在那里叫嚣,说他孙毅看上的女人,从没跑出过他的手心。

    厉元朗冲进院子里看到,苏婉芳站在房门口,正被一个穿花衬衫,染着黄毛,胳膊上有纹身,脖子上挂大金链子的瘦高个男子抓住手腕,而男子身边还有两个流里流气的帮手,一个染着红毛,一个染蓝毛,都抱着胳膊在一旁起哄看热闹。这仨人年龄都不大,也就二十多一点,可做派跟小混混没区别。

    苏婉芳拼命挣扎,嘴里面不住骂黄毛是色狼赶紧放手,她越这样,黄毛贱皮子越是兴奋,还说他孙毅就稀罕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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