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错综复杂的马蹄声(3/8)
手上拿着透色水晶做的雏菊,在切割技术上能光彩夺目的也就只有佩尼萝第四区的雅·托林雅希的店铺才有,能在烛光下散发辰星般的光芒,靓丽却柔和。
“哥哥的东西我才不稀罕。”娜莎翘手抱胸,侧背着他。但她动摇了,头轻挪颈部,打算在不发觉地时候能够稍微捎一眼。
毕竟她的确很喜欢那款式,可还是倔强到不肯再看下一眼。
“越重要的人怎么会一开头就出现呢?就像开宴会,我和国王陛下同属一名,都叫亨利,你看看是不是也该给个面子?”火枪手的姓名在此得以知晓。
亨利作为家中长子,长期在外服役,很早就离开家里去王家玻璃仑斯军校深造骑兵艺术,王家火枪手纪律严明,训练有素,虽然工资很高,却晋升困难,相比于带着熊皮帽的近卫掷弹兵,他们的训练更加严谨。
平日他只能写信给母亲和妹妹,以表达自己的思念,因此他夺得在优异成绩后,主动申请去传令兵部门负责,他们的默认头衔是中士,随身带着纸笔和属于自己的盖章。有些时候他们能够拿两个月的假期,这相比其他部门更少,那些冲锋陷阵的勇士们,还比他们多一个月。
“可你也不是国王啊。”娜莎直发牢骚。“都很久没见了,难倒你就不想念我吗……”
娜莎举起扇子,表示拒绝,碎碎念:“没有,绝对没有,我的记忆非常有限,没时间瞎想。”
“那我可太愚蠢了,居然把思念指望在一个未见一年多的妹妹身上。”他站起来,刚要走到长廊去,桌上的礼盒放在桌边一角,还轻摸大小姐的头发。
门前的少年仔细倾听他们的对话,见着自己的好友蜷缩在侧像蠕蠕虫,忍俊不禁,一旁的亨利马上就见缝插针,说:“你看看,有人来找你,就不需要我了。”
“你是?”拉特利耶第一次看到这么高大的绅士,佩剑和手枪都揣在腰间,其纹路都不像是一般的乡绅贵族定制,而且没人敢把王室徽章诏字ξ写在武器里,这说明是近卫部队。
她语调像过山车,刻意加重,绝不拖长。“不用理,陌生人一个。”
“她就是这样的,耍性子比翻书还快,你叫我亨利就行,娜莎的长兄。听说你很能讨她的欢心啊,我对你很有兴趣。”他甩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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