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疯魔减寿丹(3/4)

 沈弥空再欲动手,手中箓书却被老九夺走。

    四肢更是被四具尸骸抓住,根本无法动弹。

    “哈哈,哈哈哈!”

    老九狂笑:“沈公子,你知道不知道,为了抓住你,我们费了多少人力物力?”

    “你想干什么?!”

    沈弥空知道自己逃不了了:“我父亲是结丹修士永夜真人。”

    “你小小一个炼尸宗的外门弟子。”

    “当真敢对我动手?!”

    “结丹修士我们确实惹不起。”

    “起码在仙丘一层是这样的。”

    “可如果,我们干了这一票,就去仙丘二层了呢?”

    老九笑容虽然狰狞,但也很精明:“永夜真人再厉害,难道还能重返仙丘二层不成?”

    “你家里的那点事情,外人不清楚,我可门清。”

    “吃下去的东西,也该吐出来了!”

    言罢,老九和最后一具带有筑基气息的腐烂尸体融为一体。

    整个人都变了。

    好似成了一位真正的结丹大佬。

    那绝不是老九的意识。

    而是给老九发布任务的人。

    “嘻嘻,呵呵呵。”

    腐尸发出让人头皮发麻的笑声。

    绿油油的指甲,已经掀开了沈弥空的天灵盖。

    将永夜真人历经千辛万苦为他夺来的天灵根,生生抠了出来!

    “沈公子!”

    姜云帆害怕了。

    他虽然不小心打死过很多人。

    但还从未见过这等画面。

    楚萧相对来说,冷静不少,但脸色也相当难看。

    怎么办?

    如何破局?

    对方,一名炼气九层,四名炼气六层。

    还有五具拥有筑基气息的尸体和阵法加持。

    就算我是炼气九层的修士也没办法逃出生天啊!

    更何况,我才炼气一层!

    “狗系统,快想想办法啊!”

    楚萧只能在脑海里疯狂大吼。

    然而,系统的回应让他抓狂。

    【请宿主努力自救】

    【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
关于原神:论抽象还得是这个:诺埃尔前求强法,勤练冒险不曾停。坑陷迷茫皆行过,心志坚毅未曾弃。然,历经五载尘世,仍平凡!初获系统自欢喜,后日才知挂间别崩铁——-—启动!
恚羊
吞天魔主
吞天魔主
《不朽天帝》九死一生,古长青觉醒不死血脉。 燃烧精血,献祭神魂,自残炼体,丹毒淬道。 出生微末,亦有吞天之志,天道弃子,也要与天争雄。成神,我为神王,成魔,吾即魔主! 北境少年,手持血纹枪,脚踏无敌路,斩帝子,屠魔胎,诛至圣,聚道魂,枪道千万里,天下何人敢称尊?
何谓仙凡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
关于曹贼:家父曹操,请陛下称太子:+++穿越三国后期,曹钰彻底躺平了。最大的爱好就是勾栏听曲、欺男霸女,从此过上人上人上人的生活,日复一日孜孜不倦。曹钰:你觉得你很幽默?吾乃大汉丞相、未来的魏武帝曹操嫡子,人送外号‘小曹贼’。任你权势滔天、世家子弟,那又如何?“家父曹丞相,主打的就是一个仗势欺人。”任你运筹帷幄、力破千军,又能怎样?“一个月几百钱,你玩什么命啊。”“来,加入大魏集团,与你万户侯。”你说你兵强马壮,要割据一方、自立为王?“征西大将军曹操何在,这不干他?”曹操:逆子啊,我拿你当亲儿,你当我是义父?曹钰:“躺平就能得到的东西,我为什么要努力?”家仆:“奇怪,公子今天怎么没有去欺男霸女?”曹钰:“别催,在路上了……”
夜路撒野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回到古代:我要当皇帝
当林秦发现自己竟然绿了皇帝之后人都麻了! 但是纨绔如何,夺嫡失败又如何,谁能知道这开局的含金量? 面对皇帝的虎视眈眈,准皇后锋锐的剑锋,林秦却化险为夷,最后君临天下!
人间归狗
魂医
魂医
我从小体弱,三魂缺一,跟着老师父见识了许多奇异之人,经历了诸多奇异之事,渐渐的看不清也说不清这世间之事,我游走于阴阳两界,历经山海,踏上寻找缺失的魂魄之路。
寻十三
永夜余烬
永夜余烬
关于永夜余烬:遥远的钟声敲响!战争的号角盘旋!苍鹰俯视大地!秃鹫啖食众生!审判之剑高悬!古老君王降临!杀戮!荒诞末世的序章!杀戮!虚假盛世的终章!上世纪末,光明军与永夜军挑起的那场浩大而又惨烈的诸神之乱最终以光明军胜利画上了潦草的句号,可在本世纪末,永夜军残存势力卷土重来,光明摇摇欲坠,永夜侵蚀大地,古老神明降下神谕:太厄食日,黑白颠倒,七王重聚,审判降临!方新无意间觉醒了SSS级杀戮天赋,失踪许久的祖父忽然传来消息,让方新凌晨对着镜子半个小时。凌晨,方新对着镜子,转身之际,镜子里的方新横卧王座,面带笑意。你即是我,我即是你。我是零号审判者!七王之首,杀戮之王!
百里孤烟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无敌,盗墓,寻宝,养尸,后宫】 古人讲: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无人能左右出生之命,可古有狸猫换太子,更有手段高明的江湖郎中,可调善男信女,可掐吉凶时辰。 试问:都是人间一场梦,凭啥有人天生富贵,有人瞎眼瘸腿? 盖因《滴天髓》有言: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那普通人真的无法改变命运吗? 非也! 听说过养鸡养猪养狗,听说过养尸吗? 养尸人以肉身供奉尸体,火中取栗,借死人
堂前雁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大小姐的鬼才护卫
他的脑袋值一亿多美金。 他选择了一个同样价值一亿多美金的任务。 保护大小姐,就是在保护自己。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