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庭审,知道什么叫价值观吗(6/7)
,刚刚听着感觉都懂了,因为周云的逻辑很清楚,而且讲起来有点讲段子的感觉。
配上他那些手势动作,就听着很有意思。
这会儿大家都看向了江启铭,想知道他有什么高见。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八十七条规定,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而在本案中,被告作为婚姻纠纷中的第三人,原告是无权进行索赔的,现有的司法实践中基本上不支持向第三人索赔。”
这确实是现实中很多法院不支持向通奸另一方索赔的理由。
等江启铭说完,周云开口道:“我认为这种理解和适用过于狭隘。”
“首先我们要明确,最高法的该司法解释是基于什么来规定的,是基于离婚纠纷,是要限定离婚纠纷中的赔偿主体。”
“并没有限制无过错方依据其他法律关系向其他人主张侵权责任。”
“离婚作为一个特殊的民事程序,是解决夫妻双方争执的,不涉及对第三人的处理很正常。”
“但是在离婚之外,法律可没说不能提起侵权之诉,法无禁止即可为。”
说到这里,周云看了看上面的老潘,又道:
“这个司法解释只是说在离婚诉讼中,离婚损害赔偿的赔偿主体是过错方,司法解释并没有扩大解释,所以司法者也不应当扩大适用。”
“所以被告代理人,你的意思是要帮最高法做个解释吗?”
江启铭被这一击搞得有点晕,对方就相当于说,你是不是要自己造法。
虽然没有脏话,但这话本身就攻击性很强了。
但他一时半会却想不到什么犀利的反击,只能在那里道:“审判长,对方进行人身攻击。”
上面的老潘就像是刚刚睡醒一样,开口道:“原告代理人,警告一次,不要随便攻击。”
“还有要补充的吗?”
周云笑道:“还有一点,我想说一下,虽然在我国现有的审判实践中很少有这种案例,但是,对该行为承担责任,既具有法律意义,同样具有现实意义!”
换句话说就是,现在对于通奸这类行为的惩罚太轻了,不能和小三索赔,那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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