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赎身(3/3)

平痛苦地揉着自己的脸,“这一千两,是给她赎身的钱?”

    周清言没有回答,只是又剥开了一个蜜桔。

    “可当年他们说会好好待她的啊……”四平喃喃道,“他们说会好好待她,所以我才把她给了他们……”

    一声冷笑打断了他的自言自语,他抬起头,正对上了周清言讥诮的目光。

    “那时候到处都是难民,谁有粮食去养一个非亲非故的女孩?”她毫不留情地说道,“你将她送出去的那一刻,便知道她的下场就只有一个!”

    四平身子一晃,脸上的血色褪尽。

    是啊,他当然知道。

    一路逃难过来,路上的草根被挖干净了,树皮也被扒干净了,有人饿得受不了,去挖观音土吃,坠在肚子里不消化,最后人死的时候,肚子还涨得吓人。

    后来忽然有人开始煮肉了,第一回的时候,他跟着旁人挤过去抢,却在那锅里看到了一根手指头。

    “这是我儿的肉啊!你们不能碰,是我的儿啊!”一个状若疯狂的女人扑过来,使劲想把旁人推开。

    他后退了出去,扶着一棵树想要呕吐,却因为多日里未曾进食,只吐出了一口酸水。

    后来煮肉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偶尔有人从他们身边经过,看着妹妹的目光都让他心惊。

    再后来他夜里做梦,梦见眼前出现了一大块肉,他毫不犹豫地咬了上去,却被妹妹的哭声惊醒了。

    醒过来的他看到妹妹大哭着,胳膊上几乎被他咬下一块肉来。

    他忙不迭地抱起妹妹哄着,好不容易将她哄好了,脑子里却只剩下了一个念头。

    再晚一点醒来该多好,那样他就能真的吃到肉了。

    等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嘴贴到了妹妹的胳膊上。

    妹妹没有哭,只是看着他。

    她瘦得厉害,脸颊都凹陷了下去,一双眼睛显得极大。

    四平崩溃般哭了起来,他抱着她,一遍遍告诉自己,这是他妹妹,他不能吃了她。

    他最后也没有吃了她。

    他用她换了两个馒头。

人气小说推荐

洪荒:人道贱圣
洪荒:人道贱圣
关于洪荒:人道贱圣:陈霄,穿越者大军的一员,诞生于洪荒。成为了巫妖大劫前,女娲尚未造人的第一名先天人族。先天道体,天生剑骨,福缘深厚,人道气运加身。机缘巧合下被通天所救,被逼拜入门下成为截教大师兄。在知道封神大劫,截教弟子或成为封神榜上的傀儡,或被西方渡化成佛。对于这两个选择,他表示哪个都不选。
墨柒A
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
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
关于重回85:不当舔狗后厂花悔疯了:+++++上一世,白宇娶了“救命恩人”林瑶,一路开厂开公司开企业,成为顶级富豪,临死前才发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在被戴绿帽子。父母被害死,自己的所有家产也都成了渣男贱女的。重活一世,他不再当林瑶的舔狗,而是重锤出击,打的狗男女措手不及。在这个遍地都是黄金的时代,他查旧案,开厂子,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一步步重回巅峰!
沧岳
凡人望仙
凡人望仙
关于凡人望仙:纯凡人修仙路
天地玄仙
以捕快之名
以捕快之名
关于以捕快之名:张府落魄子张希安在成为清源县捕快后,凭借过人的胆量与智慧破悬案,抱得美人归。一步一步往上爬,直至巅峰。
我是傻呼呼
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
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
关于星际兽世:姐魅力跟武力都拉满了:穿成星际兽世稀有的雌性,白九冷笑:断我四肢、剖我妖丹的仇人,洗干净脖子等着!左手捡美男,右手斩虫族,吸能量、涨修为、养兽夫,姐一路杀穿穿星际兽世,成神归来!虫母算个屁?伪神敢拦路?通通碾碎!至于那五位黏人的兽夫纯情元帅、钞能力霸总、疯批杀手、奶狗皇子、茶艺黑帮头子……“别争了,今晚一起上!”
猫斯特
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
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
关于一人:我每天都可以顿悟:穿越一人之下,重生王家子弟,成为王并的弟弟,王蔼的宝贝孙儿,成功开启穿梭之门可进入僵尸世界,拥有悟性光环,一切功法轻松领悟掌握并且精通,甚至连结合诸多功法自创招数也不是问题,以后高兴了就一人之下,不高兴就一人一下。
蜗牛也看书
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
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
关于无情道修士穿进乙女游戏之后:大魔头郁金堂死了。被她祸害久已的修真界顿时欢呼雀跃。谁料这魔头并没有死,夺舍了三百年后,一个叫南宫鸩的青年修士。“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加强大。”郁金堂夺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再屠杀修真界一次。谁料,这具躯体一点修为都没有。〈叮叮叮——恭喜玩家绑定乙女游戏角色卡〉〈完成日常任务,可获得修为加成呦!〉郁金堂反派微笑脸:统统给你杀了证道,好死不谢。
姬玉京
我替阎王看风水
我替阎王看风水
关于我替阎王看风水:我叫李九云,因为出生之时,天空出现了九朵云彩,故而得此名。我出生于南方的一个小山村,自幼时起,爷爷便是十里八村有名的看事先生,凡红白喜事,必定会邀请爷爷到场。爷爷在闲暇之时,也会教我几句咒语以及几个手诀,并且还一直叮嘱我,在外切不可逞强,除非事情真的惹到了自己头上。那时的我,只觉得很是有趣。直至二十岁时,我出门前往城里打工,爷爷给了我一本泛黄的古书……
爱吃鱼的猫小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