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集体主义精神(2/4)
越远……”
这番话把林然都给吓了一跳。
因为这个帽子,他可是承受不起的。
或者说全国人民就没得人能够承受得起这顶帽子。
“女同志,你把话说清楚,我怎么就没有集体主义精神了?”林然咬牙问道。
张知青淡然道:“据我了解,过去两天,你在山里获得了大量的菌子,还有两条蛇。”
“那又怎样?”林然问道。
“怎样?山里面的东西都是集体的,你采的菌子捕的蛇,都应该上缴给集体,然后统一分配。”
“但是你却据为己有,把菌子拿去卖钱,把蛇肉自己吃了。”
“这说明你心里面根本就没有集体,只贪图个人享乐,这不是走资派是什么?”
林然冷冷的说道:“女同志,你少在这里给我扣帽子。”
“那一条法律规定,山里面的东西是集体的?”
张知青道:“这是共识,不需要法律规定。”
林然道:“按照你的说法,共识比法律更重要?”
张知青愣了一下,隐隐感觉林然这番话里面有坑。
思虑片刻后,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就是在藐视法律了?”林然讥讽道:“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纲领,上边不止一次的强调,我们要依法治国。”
“你却把共识凌驾于法律之上,就是在违抗上边的精神!”
张知青急了,“你不要胡说,我没有那个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从山里得了东西,不应该自己享用,而是拿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
“我们公社是一个大家庭,就应该互帮互助。”
“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得了东西就藏起来,那公社制度岂不是名存实亡?”
林然有一肚子的话可以反驳对方的逻辑。
但他不能说。
因为那些话放在眼下这个年代,是大逆不道之言。
现在可能还没啥,再过个两三年,必然会有人把他的话翻出来,当做批斗的原材料。
林然沉吟了片刻,忽然想到了什么,道:“你既然这么大公无私,那就先把你从城里带来的什么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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