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变化或错觉(2/4)
因如此,反而给兔子造成了更大的损伤。不但有矛头穿刺的贯穿伤,还有撞击造成的骨折。
受到重创的兔子失去平衡,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然后起来转身就要跑。
不过它这重伤的身体可跑不快。
机不可失,胡占山立刻起身,抽箭便射,两箭连发,分别射中兔子躯干和头部,结束了它的性命。
“小样,跟我玩?让你见识见识人类的智慧。”
胡占山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其实他刚才踩到长矛摔倒是故意的,只是引诱兔子的陷阱。他从之前兔子的袭击规律发现,这兔子一根筋只对脑袋感兴趣,每一次的攻击目标都是脑袋。大概以兔子这种体型和脚踢的袭击方式,也只有击中脑袋才能够有效的杀死猎物,才造就了它这种单一的攻击模式。但知道这点也没有用,因为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袭击。所以当胡占山看到地上的长矛后,急中生智想出了这么个诱敌之计。而这兔子也果然上当。其实就是不上当也没关系,多试几次就是了,除非这兔子不打算攻击他,否则迟早要送上。兔子毕竟是兔子,即便个头变大了,智力还是野兽的程度而已。
空气中弥漫着鲜血的“香味”,让胡占山食欲大振。他立刻上前抱起还带着温度的兔子尸体,让从伤口流出的血液直接灌入自己的喉咙,这美味令人直冲脑髓,根本停不下来,所以胡占山一口气将整只兔子的血喝光才不得已停下。
至于兔子会不会有毒,吃了会不会噶这种问题根本不需要考虑,他可是丧尸啊,什么毒能毒死丧尸
这兔子鲜血的滋味从味道上来说不如医院那些袋装血浆,但胜在新鲜,带有独特的“香味”,也就是“生气”。
浓郁的生气随兔血流入身体,让胡占山久违的感觉到神清气爽欲罢不能,而且精力充沛,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这感觉要上瘾啊。或许这就是活物对丧尸有致命吸引力的根本原因。
胡占山喝完兔血后来不及回味,立刻捡起刀和弓,顾不上回收箭,抱着大概有四十公斤的兔子快速离去。血腥味不仅仅对丧尸有吸引力,对任何掠食者都有吸引力。血腥味往往意味着受伤的猎物,意味着一顿不期而遇的大餐。
四十来公斤不算轻,不过对于一个丧尸来说不算什么。将兔子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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