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花魁盛会(七)(1/5)
王棣想错了,聂胜琼并没有再向他邀稿。
她似是忘了这事,又似是受挫太深而“自暴自弃”了。
可别看与贺丽丽相差的这五百枝花,那可是五百两银子呐。
彼时官员俸禄大体可分为“正俸”、“加俸”、“职田”三大类。
宰相、枢密使一级的高官,每月俸钱三百千(即三百贯),春、冬服各绫二十匹、绢三十匹、绵百两,禄粟月一百石;地方州县官员,大县(万户以上)县令每月二十千,小县县令每月十二千,禄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还有各种补贴,如茶、酒、厨料、薪、蒿、炭、盐诸物、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伙食费等均由政府埋单,数量也相当可观。
外任官员不能携带家人,而家人赡养费则由官府财政供应,米,面,肉等,还有招待费,而且上不封顶,用尽续给,不限年月。
换算一下,自真宗朝起,由于白银存量少,导致银价不断上涨,以两贯铜钱折一两银子,太平时期米价,是一石六百至三百钱,一两基本上可买四一八石大米。
元丰元年,全国白银总产量为二十一万五千两,之后年产也就在二十多万两左右。
可见,银子的购买力是相当强劲的。
江宁知府的俸禄大抵是每月三十贯,约十五两银子。五百两银子,便是知府大人三十三个月的俸禄。
只能说,江宁富庶,娱乐业发达。
彼时商业蓬勃,远胜以往。唐代及以前,商人只能在规定的地点即设有围墙的坊市内从事交易活动。坊市闭门以后及开门之前,无故行走者将受到被二十鞭子的处罚。
到了本朝,由于商业活动增加,城市布局已打破了唐代坊市界限,城镇和乡村集市均可随处摆摊开店,营业时间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明令保护。
由于朝廷的保护,城市小贩更加活跃,大街买卖昼夜不绝。商业经营,利润极高,大抵为逐什一之利,是有“欲得官,杀人放火受招安;欲得富,赶着行在卖酒醋。”之谚语。时有“忠训郎王良佐,居临安观桥下。初为细民,负担贩油,后家道小康,启肆于门,称王五郎。”一位小贩竟靠着卖油使一家人过上了小康生活,还进入官场,位列三班。这在宋代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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