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天涯沦落人(2/5)
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那么,自己与他大抵已回眸了无数次,才换来这一刻的心动似醉。
邂逅之后,梦里念他千百度,那个身影在脑子里徘徊不去,仿似要在她心里扎根安家。这样的感觉叫她彷徨不安,不知所措。莫非,这便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
对于二八芳华的少女而言,相思无疑最动人,也最伤人。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竟然因而沉沦。
她的性子外柔内刚,看似柔柔弱弱,却很有主见,一旦决定了要去做,便会撞了南墙也不回头。
女追男未必隔一层纱,他的身份摆在那,又哪能随随便便放一青楼女子进门?但她却是做足了准备,探明他极尊重王家老夫人。这就够了,曲线救国,往往事半功倍,无往而不利。
这绝非卑鄙龌龊的末流手段,而是知己知彼的战略谋划。
果然,兰质蕙心的她将老夫人哄的笑口常开,直言这姑娘不仅生的如花似玉,更是有着难得的七窍玲珑心。只是,老太太精着呢,哪里揣透不出她的心思,却不明说什么,态度很明确:想进王家门,想入三郎房,老婆子说了不算,但绝不反对。
这在聂胜琼看来便是变相的支持了,这不,得了老太君的首肯,王家上下至少没有将她视作轻贱的青楼女子呢。至于当事人王棣,只要不明言拒绝,便不无可能。
她信自己,更信自己的眼光,明白有些事不像想象中那般轻而易举,得有大毅力。
外人不晓得的是,花魁大会前,她与“寒烟阁”东家签了扑状,双方扑定:若是聂胜琼夺得花魁,将夺魁所得悉数给予“寒烟阁”,并可用五千贯为己赎身。
彼时的奴婢从以前的贱口变为良人,奴婢不再“律比畜产”,跟雇主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奴婢是当时主流。法律还规定了不得私自惩罚奴婢、不得私自杀害奴婢等,本朝初年杀雇佣奴婢需要抵命的,不过在真宗年间对此又有调整,曰:“自今人家佣赁,当明设要契,及五年,主因过殴决至死者,欲望加部曲一等,但不以愆犯而杀者,减常人一等,如过失杀者,勿论。”
从法律上讲,宋朝奴婢属于自由民,并不从属于主家,不是主家的奴隶,更不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只不过是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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