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一寸金(1/4)
作弊与防作弊,历来是考场之重。犹如猫鼠游戏,敌我态势反复不定。
彼时对怀挟的管理极为严格,有举子改写了当时市井之间一首非常流行的《侍香金童》词,描写怀挟的士子们的紧张模样:“喜叶叶地,手把怀儿摸。甚恰恨出题厮撞着。内臣过得不住脚,忙里只是、看得班驳。骇这一身冷汗,都如云雾薄。比似年时头势恶。待检又还猛想度,只恐根底、有人寻着。”可谓十分形象。
除了怀挟,考试中还有一种作弊行为称为“传义”,即在考场上遥相传递文字。朝廷对传义行为的惩罚基本上与对“怀挟”行为一样严厉,一经发现,立刻将犯规考生清出考场,永远取消考试资格。
怀挟、传义之外,终宋之世,在诸多作弊手段中,公认害处最大的是代笔行为。
代笔的方式有很多,比如考生与替考者同时入场,替考者可能用“已死姓名”投递家状应试,或者用“弟兄亲戚同乡姓名”,答卷完毕之后,设法交换试卷,操作类似上面提到的“传义”。有些考生甚至全程让替考者代为答卷,“身不入场,榜出高中”。还有考生是在考场上通过传递,获得代笔者所作的文章,“至有门外假手,递稿入院”,或者“内外通同”,“将见成卷子传入填纳”,或者是通过小吏记住考生名号,在考卷的糊名、誊抄阶段借机涂改、调换。士子在试卷开头需要抄写自己的家状,所以有些代笔者是通过小吏改换卷首达到目的的。
凡此种种,皆监考官严防死守之所在,但终究是防不胜防,法网恢恢必有所漏。
对此,王棣表示理解,“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嘛。因为有市场所以有存在,世间万物皆是如此,有因方有果,有果是有因。
科举制度在宋朝有了很大发展,也在不断的变化中逐渐走向成熟,选拔出了无数人才,使士子们“皆觊觎一官,老死不止”。即使是始终没有通过省试的举人,只要积累到一定的举数和年龄,也可以通过“特奏名”制度,由礼部特予奏名,参加殿试,获得出身,因此举人们不至于彻底绝望,成为造反的黄巢、王仙芝。故而,许多人淹滞场屋,“英雄豪杰皆汩没其中而不自觉”。在这样的氛围中,若是难以克服早日蟾宫折桂、金榜题名的诱惑,行险作弊,乃至于无孔不入,也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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